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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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21-02797 [ 发文字号 ] 江津府发〔2021〕8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孙春兰副总理的批示为抓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爱国是核心、卫生是根本、运动是方式的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内涵,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二)总体目标。

2025年,全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促进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卫生城镇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健康细胞建设逐步推进,健康文化逐渐形成,爱国卫生运动传统深入全民,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二、加大公共卫生建设力度,全面改善城乡居住环境

(三)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展“文明在行动·重庆更洁净”江津实践活动、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城市建成区以国家卫生区巩固提升工作为重点,着力抓好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治理居民小区饲养家禽家畜,强化交通运输工具日常消毒;农村地区全面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泄、乱涂乱画,消除垃圾围村、围田、围塘、围路。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促进城区农贸市场超市化,取缔禁止区域的活禽交易和宰杀,逐步实现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加强餐饮、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特别是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整治,特别是油烟排放和后厨卫生治理,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治理生态环境系统污染,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扩大环境影响健康监测,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专项行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

(四)加快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到2025年,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所有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成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2%以上,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加快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其他垃圾。完善和优化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梯次推进农村集中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农膜回收利用力度,推广有机肥、配方肥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技术,完善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医疗污水处理,规范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建设和管理。

(五)大力开展厕所革命。扎实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强化管理维护,逐步扩大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推进学校厕所改造建设,推动旅游景区厕所体质升级,将医疗机构厕所纳入“美丽医院”建设,结合实际开展城市公共厕所提质增量,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客运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改造,规范管护使用。

(六)持续巩固饮用水安全。依法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完善从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以及人口分散区域的小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强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提高供水能力和范围。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和水质检测,推进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七)科学防制病媒生物。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建立病媒生物监测预警机制,科学制定防制方案。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清除“四害”孳生环境。适时组织实施统一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活动,防止鼠疫、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等疾病传播流行。加强病媒消杀队伍建设,提升防制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深化健康知识科普,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

(八)培养文明卫生习惯深化“吃得文明”主题活动,以家庭为基础,以单位食堂、餐饮企业为重点,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等无烟环境建设,到2022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基本全覆盖。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卫生文明习惯。结合江津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开展“你文明、我点赞、共践行”活动,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倡导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推广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好习惯,促进文明卫生习惯常态化、长效化。

(九)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进镇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六进”活动,大力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素养促进等行动。持续宣传推广《重庆市民健康公约》,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开展敬老月、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宣传、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儿童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等活动。落实《重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防控。依托“青少年之家”“社区梦想课堂”,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科普。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可穿设备等新技术手段,开展参与式健康活动,推广使用家庭健康工具包。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落实工间操,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到2025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5%以上。

(十)践行绿色环保理念。践行绿色环保理念。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化道德实践养成,推动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低碳生活方式等知识宣传,推动公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开展生态文明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医院、进交通、进商场、进酒店、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实施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的生活方式。倡导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拒绝“舌尖上的浪费”。推行“慢行+公共交通”为主体的慢行交通发展模式,优化公交线路。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问题。

(十一)促进社会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积极的理念和相关知识,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组织、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发挥“互联网+”作用。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三级平台建设,主要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健全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支持心理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发展,培育标准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加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健全传染病、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者队伍建设,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

四、推进社会健康管理,筑牢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基础

(十二)深化卫生城镇创建。引导各地积极开展国家和市两级卫生城镇创建,提升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常态化检查督导,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提高创建质量。到2025年,力争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达30%、市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100%

(十三)探索推进健康因素融入。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城市人口密集特点的公共卫生体系,完善疾控机构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启动等级疾控中心建设。加强传染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预警,推动建立定期人群健康因素评价制度,落实健康风险防控。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及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全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十四)有序推进健康细胞创建。积极探索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模式,加强对外学习交流借鉴,促进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积极构建健康中国建设的微观基础。

五、创新工作方法手段,提升社会环境管理能力

(十五)加强能力建设。加强《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普法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建立爱国卫生和国家卫生区专家库,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提高爱国卫生工作队伍统筹谋划、协调动员、科学管理等能力水平。积极探索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入爱国卫生工作。

(十六)创新社会动员。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建立平战结合的全社会动员机制,强化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卫生职责,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建立社会卫生员制度,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为主,以计生专干、专业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等组成的兼职爱国卫生队伍为辅,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十七)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开展爱国卫生志愿者服务。依托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推广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活动及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有效经验,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六、组织实施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民生工程统筹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方案,在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各镇街、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爱国卫生专兼职人员,确保爱国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十九)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传统教育,深化其蕴含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引导群众树立健康强国理念。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畅通社会和公众监督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按照《区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的通知》(津爱卫办〔201830号)要求,强化问题受理、交办、反馈等程序,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二十)强化督促指导。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区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

附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任务分解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21429日       


附件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任务分解

序号

任务项目

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1

加大公共卫生建设力度,全面改善城乡居住环境

综合整治

城乡环境

区城市管理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加快推进垃圾污水治理

区城市管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大力开展

厕所革命

区农业农村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持续巩固

饮用水安全

区水利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科学防制

病媒生物

区卫生健康委

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单位,各镇街


2

深化健康知识科普,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

培养文明

卫生习惯

区委宣传部

区教委、区商务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推广健康

生活方式

区卫生健康委

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教委、区体育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各镇街


践行绿色

环保理念

区委宣传部

区直机关工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各镇街


促进社会

心理健康

区卫生健康委

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


3

推进社会健康管理,筑牢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基础

深化卫生

城镇创建

区卫生健康委

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探索推进健康因素融入

区卫生健康委

区教委、区民政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医保局,各镇街


有序推进健康细胞创建

区卫生健康委

区教委、区妇联,各镇街


4

创新工作方法手段,提升社会环境管理能力

加强能力

建设


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单位,各镇街


创新社会

动员


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单位,各镇街


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单位,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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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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