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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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21-01856 [ 发文字号 ] 江津府办发〔2021〕45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3-23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充分发挥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部启动了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经过省级遴选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了江津区作为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60个示范区之一。为更好地学习借鉴优秀教学成果,全面提升区域整体教育质量,现就我区推进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发展目标

(一)充分认识到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近年来,我区有7项教学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其中:村小成果推广应用、三空间活力课堂、高中课程创新基地建设等在市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整体办学条件、办学水平不断提升。但我区基础教育仍面临挑战,如:区域整体基础教育发展的规划设计不够系统,学校课程缺乏体系化构建、课堂教学还未完成从知识到素养的转变等。

2019年,江津部分区域划为城市高新区拓展园,对江津教育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20195月,江津区政府与教育部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签订了共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协议。新时代,江津正全面实施“人文江津·美好教育”。国家级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的建设提供了借鉴学习的契机和平台,必将为破解我区教育难题,高质量建设“人文江津·美好教育”的建设注入新动力。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正确教育质量观,遵循教育客观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目标任务。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周期为3年,从202012月至202312月。

主要目标是以推进国家级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全面落实《江津区基础教育课程实验区五年发展规(20192024年)》,全力打造“人文江津·美好教育”,实现学校办学理念、目标愿景更具价值引领,课程建设取得新成效,教学改革取得新突破,教育质量迈上新台阶,基本建成特色鲜明、西部领先的“美好教育区域育人体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重点任务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3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采取“3+1”方式推广应用教学成果,即三项上海成果(“‘新优质学校’课程教学变革及支持系统”“服务课程改革的上海教研实践范式”“提升中小学作业设计质量的实践研究”)和一项本土成果(“西部地区基于学习进阶的生活化物理实验教学研究”),聚焦课程建设,吸纳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进“人文江津.美好教育”建设,整体提升区域教育质量。

二、抓住项目关键,细化工作措施

(一)做好统筹规划、强化组织保障。统筹推广四个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总体实施方案,分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找准成果推广应用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规划成果推广应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教委主抓,部门配合、学校参与、项目引领的工作机制,深度对接成果持有方,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工作,协同推进“人文江津·美好教育”建设。

(二)依托项目驱动、助推本土转化。加强与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知名高校、市教科院及市教委相关处室的联系与沟通,聘请国内知名成果推广应用专家来津进校指导。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项目,设立优秀成果推广应用专项课题。围绕成果推广应用开展案例式和主题式培训,提升校长、教师及教研员队伍专业能力。加强成果推广过程性研究和阶段性总结,及时归纳提炼推广经验,物化成果,形成特色。

(三)强化激励措施、提升育人质量。充分调动学校和教师积极参与成果推广应用,对做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落实激励措施给予表彰奖励。完善学校课程体系,抓好课堂教学改进,构建教育评价体系。广泛开展学校论坛、校长论教、教师论战、专家论著活动,创新区域教研样态,提升作业设计水平,优化学生学习方式,稳步提升育人质量。

三、强化统筹保障,注重建设实效

(一)组织保障。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小组,工作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教委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区教委分管基础教育的同志和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区教委、区教师发展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项目学校校长为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学校成立相应的工作推进小组,落实人员、压实责任、统筹推进,确保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取得实效。

(二)经费保障。区财政支持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相关单位加强经费使用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宣传引导。发挥舆论先导作用,对接各大媒体,广泛宣传“人文江津·美好教育”,加大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扩大江津教育对外影响力。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部门解读:

《关于推进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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