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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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19-18860 [ 发文字号 ] 江津府办发〔2019〕88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9-09-20 [ 发布日期 ] 2019-10-09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江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9年江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20日    

2019年江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江津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深化公开内容,强化信息的发布解读,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规范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深化公开内容,强化政务公开意识

(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力度。

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点菜放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开办、减证便民、规范招标投标、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审批服务“一网通办”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助力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利企便民政策“一站式”发布平台,建立“政策直通车”,全面梳理汇总自上而下的各项利企便民政策,分行业、部门、类别向全市市场主体进行精准推送,确保政策找得到、看得见、用得上。

(二)围绕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重点任务信息公开力度。

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主动公开扶贫相关政策,做好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公开,按规定向特定区域特定人群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稳定市场预期,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力度,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形成有利于经济平衡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全面公开我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加强环保督察整改信息公开,以实实在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取信于民。

(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信息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

(四)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有关规定,切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财政预决算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区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或重要影响的投资项目。深化全区政府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公开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主要事项作出说明。

(五)围绕监督促落实,加大决策和执行公开力度。

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按照职责任务,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进度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二、加强政策发布与解读,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二)全面精准解读政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精准解读各类重大政策措施,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比例。建立完善解读渠道,各镇街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各部门网站要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开通“政策直通车”,梳理政策“干货”、制作政策图解,精准解读涉企政策。政策发布的同时,要通过各大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材料,解读材料要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鼓励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示解读材料。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采取在线访谈等形式,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对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等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扎实做好政府系统公开信箱工作,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音”,主动公开有代表性的群众来信办理情况,定期公开信箱办理统计数据。及时查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群众留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重要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梳理、研判和处置,采取妥善方式予以回应。同时,结合江津实际,区内媒体要做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

三、加强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对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全面完成政府网站域名清理规范和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做好整合、改版、迁移等准备工作。按照市级统一安排部署,逐步将各部门开设的政务移动端整合到“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

(二)创新推动政府公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厅字〔201811号)要求,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推动政府公报在政务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向社会有序开放。加快健全政府公报体系,理顺管理和办刊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报送及刊登制度。

(三)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及时梳理编制和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加快推进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一窗式”功能,推进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线下线上联通、数据互联共享,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所有网上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要全部入驻“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全区所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开通“渝快办”网上办事入口。发挥好“12345一号通”问政咨询平台作用,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系统公开信箱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知识库。

四、严格规范管理,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推进政务公开组织化管理。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要按照职能分工,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录入的信息和数据要力求及时、准确,并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各类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录尽录。

(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管理。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

(三)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要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根据不同行政层级的职能职责,对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和群众关切事项,探索梳理形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各镇街、各部门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要求,全面梳理优化各项业务工作流程,逐一分解业务工作环节,对应确定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载体等,防止公开事项与业务工作脱节、目录实施与实际工作脱节。

(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机构改革涉及的镇街、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方案等信息。依托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全区统一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推动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入库管理。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要在政府网站建立本镇街、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按照印发年份、公文字号、涉及领域等进行科学分类,优化检索查询功能。加强政务公开数据统计,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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