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及解读库
消费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资金:1.自然人车主;2.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期间,售卖转让或报废注销了登记在本人名下6个月以上的旧乘用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且在重庆市辖区内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3.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4.售卖旧乘用车的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报废旧乘用车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5.售卖或报废旧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须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自然人车主为同一人。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购买裸车价10万元以下的每辆给予1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购买裸车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每辆给予3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卡上。该项补贴政策资金规模为3000万元,资金用完或申报期满即止。每售卖转让或报废注销1辆旧乘用车,限补贴其购买的1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需于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7月31日24时期间,通过关注以下“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或扫描以下“重庆市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二维码”进入我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以下材料。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申报期内成功申报补贴金额满3000万元或申报期满时,该政策补贴即告截止。
(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重庆市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二维码)
1.上传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自然人车主的有效身份证正面照片;2.上传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自然人车主的有效身份证反面照片;3.上传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4.上传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行驶证》照片;5.售卖转让旧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报废注销旧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照片);6.售卖转让旧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上传办理转让登记后的新《机动车行驶证》照片(对确因无法提供的,需经公安机关系统核查办理转让登记属实)(报废注销旧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上传《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照片);7.上传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自然人车主有效银行卡账号面照片。
自申报对象按期提交齐全、清晰的申报材料之日起,由市商务委会同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申报对象可适时查看网上审核情况。
由重庆市税务局审核申报对象提交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有关系统中比对核实发票信息。由市公安局审核申报对象提交的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并对确因无法提供过户后的《机动车行驶证》照片且已办理转移登记、提供过户前的行驶证照片的进行核查。由市商务委进行申报受理要件形式审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审查、申报对象上传银行卡等资料信息一致性规范性审查。
申报对象可适时查看网上审核情况。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资金。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市商务委会同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江津区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内陆开放前沿和陆港型综合物流基地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现代流通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等重点商务工作。根据安排,此次申报项目主要包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特色商品交易市场奖补资金、鼓励发展连锁经营、鼓励发展品牌首店等。
采用事后补助、以奖代补、保费补助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网址:
http://www.jiangjin.gov.cn/bm/qsww_69016/zwgk_81474/zfxxgkml/zcwj/202303/t20230301_11691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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