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常见问题解答
一、关于社区矫正法实施
感谢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关注。现对您3月26日在政府网站“关于《社区矫正法》实施准备工作情況”的留言予以回复。《社区矫正法》于2019年12月28日通过,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司法部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法》宣传实施工作,2020年1月15日,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20]3号)下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为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切实学好,用好这部法律提出要求。明确了学习宣传活动的主旨、宣传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2020年3月,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编辑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释义》。目前,司法部正在认真筹备全国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大会、两期全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培训班、修订会签“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下发统一的执法文书。各地正在按照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
二、司法鉴定范围及相关鉴定问题
1、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国家对从事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和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目前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行登记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人出具的鉴定意见,不符合程序要求,当事人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异议。
3、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规定,鉴定意见是证据种类之一。是否采信鉴定意见用来认定相关事实,需要由法院按照证据规则经过质证后决定。
4、鉴定意见的表述方式要根据具体鉴定事项和鉴定要求,符合相关鉴定标准或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即可。
三、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请参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及2018年、2019年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和2018年、2019年《公告》相关政策规定问答。
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
根据相关规定,司法部会在考试3个月前发布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请届时关注。
五、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条例》制定遵循以下总体思路: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总结实践经验,将成熟有效的政策举措法定化。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围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聚焦问题突出的工程建设领域,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职责,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坚持源头治理、全程监管、防治结合、标本兼治。
三是处理好与民法、建筑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关系,坚持法治原则,既解决实际问题,又做好法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