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www.jiangjin.gov.cn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问答库> 区经济信息委
2020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剩余部分申报主体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发布日期: 2021-11-26 17:25:00


答:申报主体为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用良好,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企业不属于规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分级评价等级为DE级企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