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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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价格,居民阶梯电价计价周期按用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第一档年用电量为2400度(含)以内,电价0.52元/度;第二档年用电量为2401度-4800度(含),电价0.57元/度;第三档年用电量为4801度(含)以上,电价0.82元/度。
问:请问江津区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
答: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以年度作为计费周期,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260m3(含)以内,水价2.63元/m3执行;第二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261m3—360m3(含),水价3.32元/m3;第三阶梯水量为361m3及以上,水价4.93元/m3。
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