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www.jiangjin.gov.cn

我区发布1号森林防火令
发布日期: 2021-07-30 17:57:24

我区已进入高温伏旱期,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日前,区政府发布“防火命令”,明确要求7月27日至10月10日期间,在全区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据悉,今年我区森林高火险期为7月24日至10月10日,森林高火险区为德感、双福、圣泉等24个镇(街)和各国有林场管辖的林区,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距林缘100米范围内的区域。

“森林高火险期和森林高火险区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审批,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高火险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需严禁六类行为。”据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内,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野炊、烧烤、打火把等游玩用火;严禁放孔明灯、焚烧香烛纸钱等祭祀用火;严禁疫木焚烧、施工作业等生产用火;严禁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严禁其他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等。

“希望大家积极行动,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森林高火险期,将加强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设卡检查,严防严守,查禁火源上山,严格收缴火源。加强行政执法,对违反“森林防火命令”规定的,依法从严处罚。举报电话:475305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