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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出台《关于加强2021年高中 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1-06-07 17:14:48

2021年高、中考即将来临,为给考生们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近日,江津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2021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江津府发〔2021〕10号)(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如下:

一、2021年5月22日零时至2021年6月14日18时,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圣泉街道、德感街道、双福街道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范围内,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从事建筑施工、社会生活、文化娱乐、水陆交通运输及生产、经营等产生环境噪声扰民的作业。

二、2021年6月7日零时至2021年6月10日18时(高考期间),禁止在重庆市江津中学校、重庆市江津田家炳中学校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扰民的施工作业;2021年6月12日零时至2021年6月14日18时(中考期间),禁止在重庆市江津中学校、重庆市江津田家炳中学校、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初中部、高中部)、重庆市江津第二中学校 、重庆市工商学校、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珞璜校区)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扰民的作业。此间,在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圣泉街道、德感街道、双福街道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范围内,禁止昼夜超标准排放噪声。

三、在以上时间段以上区域内,确有特殊情况需进行抢修、抢险作业的,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四、对违反本通告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江津海事处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

区城市管理局:47532741

区住房城乡建委:47522747

区生态环境局:47520822(白天)47522457(夜间)

区公安局:110

区文化旅游委:47521329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47560043

江津海事处:4752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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