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1550/2021-00102 | [ 发文字号 ] | 津地指发〔2021〕5号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8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8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应对四川省泸州市泸县9月16日4时33分6.0级地震对我区造成的灾害影响,区地指启动了地震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目前我区地震发展趋势总体平稳,生活秩序正常,社会安全稳定,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地震应急预案》(江津府办发〔2017〕105号)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21年9月18日18时终止我区地震灾害Ⅳ级应急响应。中秋、国庆将至,请各有关镇街、区地指成员单位、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继续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道路、桥梁、房屋建筑、危化品储藏仓库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重庆市江津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1年9月18日18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