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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府发〔2008〕99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于鲍强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管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单位及中渝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第43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任命:
鲍强同志为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挂职一年)。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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