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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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29 14:26:26

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人民政府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朱杨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重庆市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和安排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通过不懈的努力,我镇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镇今年以来工作及明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切实履行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朱杨镇党委、政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及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统领本镇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调整充实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确保镇党委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二)切实加强依法执政工作。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学习《宪法》及《民法典》等各种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坚持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学习培训,开展宪法宣誓活动,邀请讲师讲授《民法典》知识,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坚持开展机关党员的集中学习、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开展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党性修养。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四是坚持党务、政务公开。按规定公布党务、政务有关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咨询。五是强化督查整改,督导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坚持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

二、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上级安排部署,为本地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深入推进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到辖区内企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积极为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纾困解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与支持,化解安博玻璃公司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二)完善本级权责清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民生事项办理和民营企业发展创造积极条件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依法保留的证明事项,按照规定及时出具。

(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兑现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没有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况发生

三、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决策水平

(一)加强立法协助。积极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一是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二是没有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照程序制定而被通报的情况和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三是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截至目前,我镇共清理并上报核对类规范性文件34,未确定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制定程序不合法的情况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我镇及辖区4个村社区与重庆渝津律师事务所继续履行了法律顾问合同二是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均参考了法律顾问意见,并报送上级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加强行政决策论证评估。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重要依据。积极配合上级各项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工作。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配合推进各大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镇综合执法大队统筹开展镇行政执法工作,定期组织各执法部门联合执法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上级要求统一规范了执法文书模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亮证执法”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过程全记录,留痕可回溯;规范行政执法着装管理;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并归档保存;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执法辅助人员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三是行政执法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四是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了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2020年我镇共计行政许可实施175件,行政处罚实施51件,行政检查实施269次。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全镇无因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矛盾纠纷导致的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职能,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完善了板桥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规范化建设,落实了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配备了两名专职调解员,有效提升了板桥社区法治影响力。同时在全镇范围内加强12348法网平台的推广应用,鼓励群众共同参与社会治理。

(三)加强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0年初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广播、宣传横幅、画报、工作人员到村社走访防疫宣传等方式进行了防疫政策法规宣传;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稳妥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等大型法治宣传活动,邀请讲师向镇机关工作人员讲授《民法典》;通过法治院坝会等形式向各村社群众宣传了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政策法规等各项法律法规,组织群众参与千万市民学法律活动。

(四)创新社会治理。借鉴“枫桥经验”,完善信访制度,落实访调对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调整充实了网格员队伍,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三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保留了利民社区“三治”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完成了板桥社区“三治”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申报;配合推进消防安全、校园安全、道路运输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完善应急体系,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杜绝了本辖区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我镇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一件,严格执行应诉责任人出庭,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存在的问题

2020年的法治政府建设中,我镇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教育宣传机制还不够完善。二是我镇执法人员较少,工作强度大,执法规范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规范性学习还需要加强。三是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还有些淡薄,需要继续开展学习培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重视并努力解决。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紧紧围绕全区“十四五”规划和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深刻认识示范创建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开展示范创建为契机,推动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工作,不断总结经验

一是落实机关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制度继续全面落实政府党委班子(扩大)会议、机关干部会学法制度。班子会议议题涉及重大法律问题的,要听取法律顾问专家意见,涉及法律性强的决策要对政策法律依据作出说明。至少组织2次以上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和业务有关的法律知识。

二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经过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开等程序,并报上级机关备案。

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作出重大决策要充分考虑朱杨实际,结合法律顾问指导,准确把握决策内容和出台时机。继续完善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和风险化解处置预案。

四是继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流程,简化手续,为民生事项办理和民营企业发展创造积极条件,服务好我镇经济社会发展。

五是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宣传,着力排查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确保我镇防疫安全和生产生活正常秩序。

六是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好表率。各、中心要精心组织普法活动,丰富普法形式,加大宪法、民法典、党的十九大精神、防疫法律法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形成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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