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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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385Y/2026-00001 [ 发文字号 ] 朱杨府发〔2025〕5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朱杨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 发布日期 ] 2026-03-23

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朱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3-23 16:44:51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镇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朱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朱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3

1.1 编制目的..................................................3

1.2 编制依据..................................................3

1.3 工作原则..................................................3

1.4 适用范围..................................................4

2组织架构...................................................4

2.1应急指挥机构..............................................4

2.2现场组织机构..............................................7

3监测预警...................................................10

3.1预警分级.................................................10

3.2预警信息发布..............................................10

3.3预警信息传播..............................................10

3.4预警响应措施..............................................11

3.5预警解除或者启动应急响应....................................11

4信息报送...................................................12

4.1报送流程及时限............................................12

4.2报送内容.................................................12

5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12

5.1先期处置.................................................12

5.2分级响应.................................................13

5.3应急措施.................................................16

5.4响应调整

5.5响应终止.................................................18

6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和预案管理..................................18

6.1后期处置.................................................18

6.2应急保障.................................................18

6.3预案管理.................................................19


朱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为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江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级别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合作,实现联动互通,切实落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防灾格局。

1.4 适用范围

处理在全镇范围内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灾情(险情)适用本预案。

2组织架构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下设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地指”),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

指 挥 长:镇党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

    员: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镇人武部、镇党的建设办、镇经济发展办、镇民生服务办、镇平安法治办、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朱杨规资所、朱杨派出所、朱杨卫生院、石门学区办、各村(社区)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镇地指职责:负责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制定实施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本地区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地质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负责本地区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先期紧急处置,及时组织实施人员紧急救助,疏散安置居民及外来人口,控制地质灾害次生、衍生灾害,开展社会动员等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本地区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2.1.2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镇地指办设在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平安法治办分管领导、朱杨规资所联系领导兼任。

镇地指办职责:督促、指导各村居和镇地指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情况;统筹协调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统筹协调制定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规划、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地质灾害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突发事件调查与评估;承担镇地指日常工作。

2.1.3镇地指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公路、水路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统筹指导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和救援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和意见,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牵头制定抢险救灾方案;组织、指挥、协调各部门、各村居和抢险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开展灾害调查评估。

朱杨规资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开展全镇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扥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镇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地质灾害救灾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处置引导工作和舆情管控工作;协调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宣传报道、发布地质灾害抢险处置救援工作进展信息;负责支持引导灾害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管理指导电力、燃气企业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灾后电力供应、电力安全工作;负责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和救灾资金预算,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及时支付资金,监督资金的使用和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水利设施、周边高切坡以及因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因地质灾害造成农业生产受灾情况调度,核实农业受灾情况,指导灾后恢复生产;按照工作需要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对地质灾害诱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围区域环境组织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建议等;负责组织开展房屋建筑与市场基础设施工程因施工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及抢险救灾,牵头制定应急抢险方案;负责管理范围内投入使用的城市道路及相应市政设施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和突发灾害应急抢险处置工作。

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技能训练和参与救援工作。

镇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朱杨派出所:负责地质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和治安工作,协助组织人员疏散撤离,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

朱杨卫生院:负责对伤病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牵头做好加强灾区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评估和防控工作。

石门学区办:负责督促各学校对危及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和监测,督促学校对学校建设中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实施治理;做好师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负责各自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核查和重点防范期的巡查,发现险情、灾情及时报告并第一时间按预案进行先期紧急处置。

2.2现场组织机构

2.2.1现场指挥部

当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根据救援需要,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镇地指指定。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主要承担制定和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处置方案,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及时收集、汇总并向镇地指指挥部报告事故发展态势及救援情况,落实区地指和镇地指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2.2.2现场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为:

1.综合协调组

成员:由镇地指办牵头,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平安法治办、朱杨规资所、朱杨派出所和事发村居等组成。

职责:传达现场指挥部指令,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协调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收集现场指挥部和专项工作组抢险救援情况,起草汇报材料等;负责指挥部会议组织、记录,制发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技术工作组

成员:由朱杨规资所牵头,产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平安法治办、驻守地质队、事发村居等部门组成。

职责: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对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开展应急调查和动态监测,实时观测救灾场地安全变化情况并监控次生灾害情况。向现场指挥部提供险情、灾情发展变化趋势,提供气象、水文变化情况,提出排危除险和抢险救援相关建议。

3.抢险救援组

成员:由平安法治办牵头,镇人武部、朱杨规资所、驻守地质队、经济发展办和事发村居及社会救援组织等组成。

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排危除险和抢险救援方案,组织协调抢险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搜救被困群众,落实应急处置和应急治理相关措施。

4.治安防范组

成员:由朱杨派出所牵头,事发地村居及志愿者等组成。

职责:维护地质灾害现场警戒区治安,协助组织人员疏散撤离;防范和打击趁机盗窃、抢劫救灾物资和公私财产,传播谣言、制造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

5.医疗卫生组

成员:由民生服务办公室牵头,辖区内医疗机构组成。

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治;开展受伤人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心理疏导;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范和控制传染病暴发。

6.后勤保障组

成员:由经济发展办牵头,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平安法治办、民生服务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事发村居等组成。

职责:负责提供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电力、供水和通信保障;负责地质灾害现场的交通运输保障,做好交通管制和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做好应急拨款准备,调配、发放应急救灾资金和物资;落实应急避难场所,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负责伤亡人员家属接待、抚恤和经济补偿等;为抢险救援人员提供后勤保障。

7.宣传引导组

成员:党的建设办牵头,辖区内宣传队伍组成。

职责:负责与区级相关部门对接联络协调和舆情管控工作。

3监测预警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包括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和地质灾害临灾预警预报。

3.1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3.2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分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地质灾害临灾预警预报,根据分级标准确定预警级别,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向有关方面报告、通报情况,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作出调整。

预警信息应当采取统一格式,主要内容包括预警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公众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3预警信息传播

综合运用突发、应急广播、短信微信等手段,扩大预警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学校、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警报盲区、夜间等特殊时段,采取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针对性措施精准通知到位。

3.4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预警级别,进入预警状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工作,必要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

蓝色预警(四级)。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及风险情况,及时更新预警信息并传达至防灾责任人,开展预警区内巡查监测,发现情况立即处置上报。

黄色预警(三级)。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密切关注降雨预报和降雨实况,会商研判发展趋势。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至受威胁群众,提醒其做好转移撤离准备。对预警区内的极高、高风险区和隐患点加密巡查监测,发现情况立即处置上报。

橙色预警(二级)。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风险预警和短时预警。加密巡查监测,必要时提前转移撤离受威胁群众。视情况启动熔断机制,采取交通管制等临时性措施,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红色预警(一级)。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适时启动熔断机制。在区地指派驻工作组的指导下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应急救援队伍提前至高风险区驻防。

3.5预警解除或者启动应急响应

根据监测情况变化,动态调整预警级别,逐步升级或降级,待突发事件危险消除后,及时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突发事件已经发生或者研判将要发生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4信息报送

4.1报送流程及时限

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村(社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如实上报镇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指挥部获悉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及时统筹调配资源和力量开展先期处置。在接报后30分钟内口头向区政府、区应急局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提出支援需求,并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续报。雨情应急响应期内,每日16点30分时前报送工作情况,有特殊情况时及时报送。

4.2报送内容

突发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灾害类型、灾害规模、伤(病)亡人数和失联情况、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可能的引发因素和事件发生趋势等。

雨情应急响应期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降雨量、转移安置人数、防范应对工作、发生灾险情及应急处置情况等。

5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5.1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可先行组织搜救被困人员,开展自救互救;立即疏散、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封锁进出道路;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按报送流程、时限、内容及时报告。

5.2分级响应

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和成灾的情况,应急响应分为雨情应急响应、灾险情应急响应。按照地质灾害可能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程度,将雨情和灾险情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等级。

5.2.1雨情应急响应

1.雨情四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区气象局发布预警信息显示朱杨镇出现暴雨黄色预警,或者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预警信息显示朱杨镇出现地质灾害橙色气象风险预警,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转移总人数不满30人,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一般地质灾害。

启动程序:经镇地指批准后,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通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村(社区)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做好预警区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巡查排查、监测预警、转移避险等防范应对工作;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2.雨情三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区气象局发布预警信息显示朱杨镇出现暴雨橙色预警,或者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预警信息显示朱杨镇出现地质灾害橙色气象风险预警,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转移总人数在30人以上不满100人,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较大地质灾害。

启动程序:经镇地指批准后,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雨情四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密会商研判;派出包片干部进驻村(社区)指导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派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和地防员加密巡查防控;启动熔断机制,采取交通管制、关闭景区等临时性措施;视情前置救援力量和物资,做好抢险救援准备;根据指导实施人员避险转移。

3.雨情二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区气象局发布预警信息显示朱杨镇出现暴雨红色预警,或者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预警信息显示朱杨镇出现地质灾害红色气象风险预警,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转移总人数在100人以上不满200人,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重大地质灾害。

启动程序:经镇地指指挥长批准后,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雨情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密会商研判,强化预警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巡查排查、监测预警、转移避险等防范应对工作,调集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提前驻防,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4.雨情一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区气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预警信息显示朱杨镇出现地质灾害红色气象风险预警,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转移总人数在200人以上。

启动程序:经镇地指指挥长批准后,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雨情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加密与区地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判,山区人员提前做好避险转移工作,及时启动熔断机制,对重点部位进行管控封闭。

5.2.2 灾险情(单点)应急响应

1.灾险情(单点)四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出现险情时,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不满3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不满500万元。出现灾情时,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1人以上不满3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不满100万元。

启动程序:经镇地指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镇地指指挥长调度灾险情基本情况,部署应急处置工作。落实灾险情应对主体责任,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汇总上报情况。在区派驻工作组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开展危险区划定和管控、设置警戒标志、疏散并妥善安置群众、人员搜救、伤员救治、排危除险等工作。

2.灾险情(单点)三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出现险情时,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30人以上不满1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出现灾情时,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3人以上不满5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启动程序:经镇地指批准后,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除严格执行四级响应抢险救援程序外,还应采取以下应急抢险救援措施:立即请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驻村地质队提供技术支持。随时向区指挥部报送抢险救灾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3.灾险情(单点)二级、一级应急响应

二级响应条件:出现险情时,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不满2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出现灾情时,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5人以上不满10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一级响应条件:出现险情时,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200人以上,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出现灾情时,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

启动程序:经指挥长批准后,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镇抢险救援指挥部应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和先期处置,同时上报区抢险救援指挥部;待区级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移交指挥权,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导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5.3应急措施

1.划定危险区范围。组织开展应急调查,划定危险区范围,设立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开放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集中安置点,对安置场所进行地震、洪灾、地质灾害等风险评估,确保安置场所安全;组织和调运食品、饮用水、帐篷、衣被等各类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鼓励受灾群众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临时困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3.开展人员搜救。组织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各方应急救援力量,调配救援装备,开展被困或失联人员搜救。根据需要,协调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援。

4.抢修基础设施。抢修因灾损毁的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障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员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生活需要和应急处置工作正常开展。

5.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协调组织应急医疗队伍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等医疗车辆、物资组织调度,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致伤致残。加强卫生防疫。开展心理援助。

6.开展应急监测与处置。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分析、监测预警及周边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灾险情及发展趋势,指导开展排危除险及应急治理等应急处置措施,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

7.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灾区治安、道路交通管制,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做好社会治安风险监测、矛盾纠纷化解,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8.涉及应急处置和救援的其他工作。

5.4响应调整

响应启动后,可视预警变化、灾险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5响应终止

经会商研判或专家组鉴定,风险或灾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或已消除,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和预案管理

6.1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按有关法规和政策,做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理赔等工作,并加强管理使用。迅速清理现场、排除障碍、恢复交通、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治理,统筹安排灾区的生产生活和恢复重建工作。对受灾影响的群众提供心理援助和法律服务。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开展调查评估工作。

6.2应急保障

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配备传真机、对讲机等通讯设备,保证日常应急管理联络安全、畅通。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应急装备和物资,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专用物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建立临灾“叫应”、提前避险转移、“六情一动态”信息报送机制,完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和24小时值班、灾情速报等制度,开展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组织体系、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体系,为保障预案有效实施提供保障。

6.3预案管理

参照《重庆市江津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实际组织修编,报请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每年组织1次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隐患点疏散避险应急演练,原则上每3年评估一次,评估报告报区应急管理局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5)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6)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附件:1.朱杨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组织体系框架图

2.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级表

3.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分级表

4.朱杨镇地灾避险点选址统计表

5.朱杨镇应急救援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6.朱杨镇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预案

7.朱杨镇朱杨水厂泵站危岩崩塌群测群防监测防灾预案

8.朱杨镇云坪养鹿场滑坡群测群防监测防灾预案

9.朱杨镇石梯岩滑坡群测群防监测防灾预案

10.朱杨镇中心小学校门口崩塌群测群防监测防灾预案

11.朱杨镇乌龟坝滑坡群测群防监测防灾预案

12.朱杨镇长江街库岸滑坡群测群防监测防灾预案

13.朱杨镇柑子凼滑坡群测群防监测防灾预案

14.朱杨镇塘角沟危岩崩塌群测群防监测防灾预案

15.朱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点避险转移撤离责任人员表

16.朱杨镇地质灾害风险源及避险转移撤离责任人员表

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20253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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