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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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385Y/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朱杨府发〔2023〕6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朱杨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2-07 [ 发布日期 ] 2023-02-08

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08 15:05:28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镇第2022-2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朱杨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朱杨府发〔2022〕52号)。

废止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且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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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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