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385Y/2023-00001 | [ 发文字号 ] | 朱杨府发〔2023〕6号 |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朱杨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8 |
发布日期: 2023-02-08 15:05:28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镇第2022-2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朱杨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朱杨府发〔2022〕52号)。
废止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且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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