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385Y/2021-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朱杨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1-14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1 |
发布日期: 2021-01-21 15:10:00
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朱杨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朱杨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镇属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朱杨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施昌林同志任组长,政法书记、副镇长周富全同志任副组长。派出所、应急办、经济办、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管办)设在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舒元启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袁臻宏、经济办主任郑洪彬、派出所教导员王可为办公室副主任,派出所民警李杰、辅警张莉、应急办副主任廖洋、经济办工作人员刘晓燕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村(社区)应组建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管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把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作为维护公共安全、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动作为、齐抓共管。
(一)部署整治阶段(2021年2月10日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宣传、发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确保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1年2月11-26日)。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要按照工作部署,在2021年2月11日(除夕)、1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燃放看护措施,确保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1年2月26日后)。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要围绕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燃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二、广泛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要按照《条例》相关要求,于2021年1月15日前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街上有公告、村居有专栏、院落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一)2021年2月6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二)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
(三)镇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监管行业(领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守《条例》。
(四)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公益宣传;将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采取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的方式提高辖区群众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意识。
三、强化源头管控
(一)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在科学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或临时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针对市面上出现的“电子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严禁非法流入禁限放区域。
(二)加强排查整治。镇燃管办要组织对零售网点以及宾旅馆、饭店等场所开展联合检查,对各种易燃、可燃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四、严厉执法打击
(一)严查非法储存经营。镇燃管办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货运码头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
(二)严查非法运输携带。依托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督促铁路、汽车站、码头等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
五、严格管控看护
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明确燃放看护网格,分区、划段包干负责,严格落实禁限放看护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
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六、畅通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收集、报送有关工作情况,按要求及时报送镇燃管办。工作中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附件:1.2021年春节燃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登记表
2.2021年春节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1年春节燃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登记表
填表单位:朱杨镇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21年1月14日
项目 | 姓名 | 职务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
领导小组 | 组长 | 施昌林 | 镇长 | 朱杨镇人民政府 | 47381140 | 13996186669 |
副组长 | 周富全 | 政法书记 | 朱杨镇人民政府 | 47381177 | 13500309175 | |
办 公 室 | 主任 | 舒元启 | 所长 | 朱杨镇派出所 | 47381020 | 13996256898 |
副主任 | 袁臻宏 | 主任 | 朱杨镇应急办 | 47383120 | 13883736118 | |
郑洪彬 | 主任 | 朱杨镇经发办 | 13996372327 | |||
王可 | 教导员 | 朱杨镇派出所 | 47381020 | 13883904665 | ||
工作人员 | 李杰 | 民警 | 朱杨镇派出所 | 47381020 | 18723267882 | |
张莉 | 辅警 | 朱杨镇派出所 | 47381020 | 18983273531 | ||
廖洋 | 副主任 | 朱杨镇应急办 | 47381109 | 13658365298 | ||
刘晓燕 | 工作人员 | 朱杨镇经发办 | 15025338159 | |||
备注 | 1.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人姓名:张莉(18983273531) 传真电话: 举报电话:47381020 办公室电子邮箱: 2.此表于2021年1月15日前报送区燃管办。 | |||||
审核人: 填表人:
附件2
2021年春节禁放看护
“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朱杨镇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21年1月14日
序号 | 网格名称 (如××街道、××社区) | 网格内管控力量(人数) | 责任领导 | ||||
警力 | 党政干部 | 社会力量 | 合计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1 | 朱杨镇振兴社区 | 2 | 10 | 17 | 28 | 李 华 张长平 | 13658373030 15823417365 |
2 | 朱杨镇板桥社区 | 2 | 8 | 30 | 40 | 张 霖 吴 俊 | 15923075568 15086637182 |
3 | 朱杨镇利民社区 | 2 | 10 | 20 | 31 | 周 伟 | 13983388055 |
4 | 朱杨镇福宝村 | 2 | 10 | 17 | 28 | 蔡进勇 | 13500362589 |
5 | 朱杨镇榕溪村 | 2 | 10 | 16 | 27 | 周富全 | 13500309175 |
6 | 朱杨镇桥坪村 | 2 | 9 | 17 | 28 | 李品良 | 15123371498 |
注:此表于2021年2月2日前报送区燃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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