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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主持镇委全面工作;主抓党建、武装、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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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抓项目建设、民生实事、财政、安全、监察、审计、兵役、税务、发展改革等,负责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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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发展、农机、林业、粮食、气象、畜牧兽医、供销、科技、知识产权、地震等工作。联系文化旅游工作,分管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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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负责综合目标考核管理、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督查、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村(社区)考核;分管交通、拆迁;水务、移民、防汛抗旱、机关管理、政务公开、保密、档案、党内法规等工作。联系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工作,分管党政办、水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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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等工作。分管党群办(纪检),联系派出第二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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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分管卫生与健康(狂防)、民政、残联、老龄、村(居)务公开、退役军人、双拥等工作。分管民政和社会事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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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编制、老干、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关心下一代工作、村(社区)阵地建设、平时考核;财政、审计;劳动社会保障、就业、劳务经济、三级服务体系等工作。分管党群办(组织人事)、社保所、财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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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主持镇武装部全面工作,负责武装、兵役工作,分管金融、经济社会统计、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发展改革、城乡统筹、物价、招投标、公共交易、信息化、通讯、邮政、商贸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统计办、农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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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党史、统战、民族、宗教、侨台、商会等工作,分管修志、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媒体、国土房管及自然资源等工作。分管党群办(宣传统战)、文化服务中心,联系石门学区及各中小学校。联系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朱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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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负责政法、综治、防邪、禁毒工作;分管公安、司法、人民调解、法制建设、综合执法、信访稳定(群众工作)、应急管理、安全监管、村镇规划、村镇建设、住房建设、物业管理、生态环境、市政园林、民防、市场监管、盐业、烟草、海事、天然气、电力(农电)等工作。分管平安建设办、应急管理办、综合执法办(大队)、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联系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