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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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水利服务中心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16 11:10:0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承担辖区农村水利、节水用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以及移民、河长制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朱杨镇水利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 1个:水利服务中心。

二、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7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0.8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待遇和福利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0.1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0.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6万元,农林水支出5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0.85万元,主要是人员收入增加相应的支出预算增加。

三、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8万元,比2022年增加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8万元,比2022年增加0.85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支出增加。

2023年水利服务中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朱杨镇水利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朱杨镇水利服务中心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朱杨镇水利服务中心无单位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江清澄联系方式:1388392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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