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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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2年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9-12 10:40:49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朱杨镇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和领导群众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负责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卫生健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朱杨镇内设行政办公室10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参公事业单位1个: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朱杨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2022年度决算185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2.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

(二)支出情况:2022年度决算数 185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8.4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01万元,教育支出 3.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2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8.28万元,农林水支出90.4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0.21万元,国防支出13.1元。本部门为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

(三)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7.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1.61万元,公用经费236.07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27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0.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2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3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58万元,按照上级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厉行节约的原则,其中会议费:0.95万元,培训费:3.72万元。机关运转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江清澄 023-473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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