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1-07 10:11:02 大 中 小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镇第2022-1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
废止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且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
附件
废止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朱杨府发〔2017〕62号 |
关于印发《朱杨镇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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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朱杨府发〔2017〕74号 |
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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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朱杨府发〔2018〕65号 |
关于印发《朱杨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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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朱杨府发〔2018〕187号 |
关于印发《朱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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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朱杨府发〔2013〕286号 |
朱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朱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复垦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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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朱杨府发〔2019〕142号 |
朱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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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朱杨府发〔2019〕68号 |
朱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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