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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采购文件—中山镇游中路打油房对面道路边坡垮塌整治

发布日期:2025-04-14 11:04:03

中山镇游中路打油房对面道路边坡垮塌整治 

竞价采购文件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4月14日


第一章竞价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第一章竞价采购公告

一、 竞价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山镇游中路打油房对面道 路边坡垮塌整治”,采购人为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施工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价采购。

二、 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中山镇游中路打油房对面道路边坡垮塌整治

(二)工程地点:江津区中山镇

(三)工程规模及范围:

本项目位于中山镇游中路打油房对面,该段隐患长度约为17.5米,宽度约1-2米边,高度约12米。原路基为填方,外侧填土边坡挡土墙垮塌。拟对道路结构层进行开挖后,对路基重新进行压实。待路基压实后采用φ300微型桩对路基进行加固,微型桩采用φ140镀锌钢管,微型桩内灌注C40细石砼。路面外侧微型桩处设置1x2米的挡土板,微型桩施工完成后,采用40cm厚C30砼作为道路基层,然后恢复沥青面层以及安保工程,路面恢复至原路标高。发包范围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四)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五)最高限价:按预算审核金额下浮5%即254479元。

(六)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不允许转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竞价采购供应商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 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挂网之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angjin.gov.cn/jz/zszrmzf_69064/)下载竞价采购相关文件、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竞价采购过程和全部内容。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4月17日 10 时00 分至10时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318会议室。

六、 竞价采购开始时间、地点

竞价采购开始时间: 2025年4月17日10时30 分

竞价采购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318会议室。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在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angjin.gov.cn/jz/zszrmzf_69064/)。

八、联系方式

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23—47768911

2025年4月14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名称:中山镇游中路打油房对面道路边坡垮塌整治

二、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

三、建设规模:详见竞价采购公告

四、竞价采购范围

以施工图所示的范围以及工程量清单、竞价采购文件等资料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五、计划工期及缺陷责任期(质保期)

计划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年。

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七、竞价采购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供应商必须是中小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供应商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报价函等。

(四)各潜在供应商对竞价文件要求有异议的,应于2025年4月15日 17 时前向发包人提交书面质疑书(周末和节假日不收件),未书面提交的不予答复。采购人将质疑回复及补遗资料在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关注网站情况。

(五)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2 份,光盘 1 份(光盘需帖光盘贴,光盘贴上盖单位公章)。.

八、定标原则:

(一)由镇采购(招标)小组对所有评审合格的报价按由低到高排序列出成交候选人,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在报价相等的供应商中进行随机抽取,按顺序的先后依次作为第一、第二和第三成交候选人。

(二)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或其他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三)重新采购。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成交候选人均放弃或其他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在分析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组织采购。

(四)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否决处理:

1.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2.提交的资料未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章的;

3.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4.报价出现严重错误、内容不全、有选择性报价致使影响正常评标的;

5.提供虚假材料的;

6.有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

九、工程结算

按供应商投标报价和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发生工程变更时,与供应商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计算;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考类似项目单价计算;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亦无类似项目的,按照变更估价原则进行组价,并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下浮(认质核价的设备和材料不参与浮动)。

工程结算价=∑(子项综合单价×子项工程量)+措施项目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其它项目费(如果有)+规费+税金+设计变更及设计范围外新增减项目价款+合同约定其它费用。

十、工程款支付

待上级资金到位后,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余款(不计息)。

十一、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0.5万元(红名单企业减半收取)。

(二)担保方式:

方式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从基本账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方式二:以纸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1.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且同时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单位。

2.具体要求:担保方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竞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保管(不退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保证金保函无效。

(三)提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

(四)退还时间: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成交人和成交候选人以外的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向一、二、三名成交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但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承包的,所交的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

(五)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账号:3114010104001956100007250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

十二、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价的10%。

(二)履约保证金形式:成交供应商应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合同签订前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且同时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单位。)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三)提交时间: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逾期未缴纳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提交的履约保函已到期而未完工的,施工单位应重新提供履约担保。

(四)退还时间:工程验收合格后,在无遗留问题的前提下, 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

(五)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账号:3114010104001956100007250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

十三、农民工工资保障

成交人应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以四大国有银行为宜);按成交价的2%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十四、成交通知、签订合同

(一)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投诉或异议、投诉不成立的,在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签订合同

成交人必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中选金额10%的履约担保后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如果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的,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行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第四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图纸详见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angjin.gov.cn/jz/zszrmzf_69064/)下载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按现行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封面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三、报价函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大写 )                 (¥      )的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格工程。

4.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五、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报价函(需盖鲜章)。

六、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的中山镇游中路打油房对面道路边坡垮塌整治招标活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本单位从业人员   人,上年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本单位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投标担保

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担保的提交转账凭证复印件,以保函形式交纳标担保的提交保函复印件和担保方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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