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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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敬老院公建民营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0 15:16: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现对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项目进行公开方式竞争性比选,邀请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项目

二、项目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鱼湾村2组梁子岗

三、招标项目概况

(一)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项目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中心敬老院于2016年动工修建,20189月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约4亩,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投资686余万元,2021年通过民建公补形式在院内建设中山镇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中山镇通过政府投资形式,对中山镇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现有床位150张,已入住75人,配有管理服务人员4名。

(二)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项目管理及租金

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中心敬老院项目投标人需按照江津区民政局相关规定进行运营管理。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中心敬老院拟实施“公建民营”的经营模式,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引入社会力量项目投标人运营管理后,机构性质仍为公有。在属地政府以及区民政部门指导下,既要开展好中山镇中心敬老院运营,同时也要承担中山镇养老服务中心的职能,做好中山镇三合社区太和场养老服务站和村级互助点的运营指导。在做好特困供养人员养老服务保障后,可利用空余床位为本区域其他社会老年人提供服务,其服务收益应优先用于改进管理服务能力、维护日常设施设备等。服务期限:8年,前三年的租金免费,第四、五、六年租金相同,租金基数1.2万元;第七年租金在第六年租金基础上增加0.1万元,第七年租金与第八年相同。中标人应当向镇政府缴纳10万元风险保证金,待服务期限结束时,扣除必要费用后无息退还。

四、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项目相关要求

(一)中标人确保按政府的要求保障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孤老优抚对象、特困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符合政府集中供养条件的人员;在此基础上,优先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养老服务;空余床位可向其他社会老人开放经营。

(二)中标人按照投标承诺资金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改造和建设。协议解除时投入设施不能拆除。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规定为特困供养人员配备专业照料护理人员,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三)中标人应将政府拨付的供养资金及管理费全部用于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及中山镇中心敬老院运营管理,不足部分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确保特困人员的正常生活。

(四)中标人对现有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中心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应优先全部聘用。现有工作人员遵守院相关规章制度,本人愿意继续工作的在岗人员,投标人都应聘用并按照区民政局相关待遇要求执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五)中标人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中心敬老院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不得私自出租、出借、处置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中心敬老院国有资产,不得以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中心敬老院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活动,不得从事养老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将经营管理权转包给第三方,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经济、法律、各项安全等责任。

(六)中标人自愿接受政府监管,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养老方面的有关工作,无条件接受和配合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的工作检查。

(七)投标人在获得比选文书后,自行踏勘现场,递交标书视作投标人已知晓中山镇中心敬老院的相关情况。

(八)投标人在20243251700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单位本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三种非现金形式之一。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账号:311401010400195610000725001;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按转入账户退回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人对比选文件要求有异议的,应主动向项目业主提出质疑。质疑于2024325日下午17时前书面提交,未书面提交的不予答复。

五、投标人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养老相关资质企业;具有养老服务从业经历和经验;具有专业的管理、服务人员;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参与投标的运营方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应当在本市或国内养老服务行业具备较好的社会影响力或品牌知名度;

(二)投标人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三)投标人(或其负责人)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效益明显;

(四)投标人标准化服务体系完备,具有成熟的技术输出团队和相应的经济实力。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2432517时前,持企业法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中山镇人民政府2-12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经资格初审后填写报名表并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若报名企业有3家及以上即可以形成比选,连续两次不足3家只有12家的情况,则对报名单位采取直接投标文件评分,由中山镇党委研究予以确定。

七、比选时间、地点

(一)公告挂网时间:2024320日至2024325日;

(二)递交标书时间:2024326日上午9001000

(三)比选时间:2024326日上午1000

(四)比选地点(标书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2楼大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

址: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鱼湾村528    

编:402276

联系人:梁老师

话:023-477689731822327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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