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15 09:44:35 大 中 小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承担辖区内农林水利、市容环卫、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畜牧兽医等领域行政执法的职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
1.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3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5.0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05万元,教育支出0.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5.0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5.00万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39万元,比2022年减少2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9万元,比2022年减少25.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压缩,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本单位无项目支出,与2022年无变化。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3.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20万元,主要是压缩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无变化。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3年无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在政府机关进行登记管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吴杰联系方式:023-4776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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