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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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1-09-17 11:23:16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山镇地处重庆市江津区南部,处于渝川黔生态旅游金三角的核心区域,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四面山的北大门,距重庆主城96公里,江津城区63公里。幅员面积156平方公里,下辖6村1社区,总人口2.76万余人。

(一)职能职责

单位职能职责:1、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基础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二)单位构成

镇属二级独立编制部门有:行政单位10个,包含:人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下属二级事业单位7个,包含: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旅游服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镇扶贫开发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9632.50万元,支出总计9632.5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02.51万元、增长74.19%,主要原因是1、2019年6月机构改革原中山畜牧兽医站人员划转到本单位,2020年1-6月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及公积金和年终目标考核奖标准调整追加经费;2、追加中山镇派出所新建费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3、其他收入中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农村道路建设经费较去年大幅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8558.9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73.57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78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24.50万元。

2.收入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8558.9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083.37万元,增长56.32%,主要原因是1、2019年6月机构改革原中山畜牧兽医站人员划转到本单位,2020年1-6月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及公积金和年终目标考核奖标准调整追加经费;2、追加中山镇派出所新建费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3、其他收入中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农村道路建设经费较去年大幅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1.87万元,占39.51%;其他收入5177.06万元,占60.49%。

3.支出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7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1.58万元,增长75.21%,主要原因是1、2019年6月机构改革原中山畜牧兽医站人员划转到本单位,2020年1-6月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及公积金和年终目标考核奖标准调整追加经费;2、追加中山镇派出所新建费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3、其他收入中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农村道路建设经费较去年大幅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02.94万元,占21.81%;项目支出6105.06万元,占78.19%。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073.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24.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下达项目资金,项目未完工或未到支付节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81.87万元,支出总计3381.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83万元、增长14.52%,主要原因是1、2019年6月机构改革原中山畜牧兽医站人员划转到本单位,2020年1-6月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及公积金和年终目标考核奖标准调整追加经费;2、追加中山镇派出所新建费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3.26万元,增长17.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1.41万元,增长25.23%。主要原因是追加城市综合管理考核经费26万元、职业年金贴息3.57万元、2020年军地联考参赛人员奖励0.91万元、龙塘村粽粑茶厂项目补助9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93.59万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补助5万元、名镇志编纂补助6万元、示范社区教育经费3万元、信访积案资金9.5万元、妇女儿童发展资金3.66万元、中山镇新建派出所补助100万元、2020年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考核工作经费6.13万元、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资金50万元、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80万元、非税收入奖补1.94万元、目标考核奖提标补助36.32万元、进疆进藏一次性补助6.6万元、违法整治经费0.53万元、人居环境美丽院落5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7万元、区十七届人大代表补选经费7.66万元、专职消防队补助36万元、社区专职巡逻员考核经费3万元等。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24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各类专项经费和人员经费追加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5.82万元,增长13.92%。主要原因是追加城市综合管理考核经费支出26万元、职业年金贴息支出3.57万元、2020年军地联考参赛人员奖励支出0.91万元、名镇志编纂补助支出6万元、示范社区教育经费支出3万元、信访积案资金支出9.5万元、妇女儿童发展资金支出3.66万元、中山镇新建派出所补助支出100万元、2020年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考核工作经费支出6.13万元、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支出50万元、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支出63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8.26万元、进疆进藏一次性补助支出6.6万元、违法整治经费支出0.53万元、人居环境美丽院落支出5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支出7万元、区十七届人大代表补选经费支出7.66万元、专职消防队补助支出36万元、社区专职巡逻员考核经费支出3万元等。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305.59万元,较上年增加305.59,增长100%,主要是结转项目资金龙塘村粽粑茶厂项目补助9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93.59万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补助5万元、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17万元。

5.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4.94万元,占本年支出36.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69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追加名镇志编纂补助、信访积案资金、区十七届人大代表补选经费、新建派出所建设补助经费等,追减信访经费、政府采购服务支出等。

国防支出15.52万元,占本年支出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2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追加2020年军地联考参赛人员奖励、进疆进藏一次性补助。

公共安全支出1.41万元,占本年支出0.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万元,下降53%。原因是追减公共安全支出。

教育支出7.26万元,占本年支出0.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12.32%。原因是追减教育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0.5万元,占本年支出4.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8万元,增长9.58%。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23万元,占本年支出9.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3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追加2020年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考核工作经费、职业年金贴息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184.25万元,占本年支出5.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96万元,增长50.67%。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574.42万元,占本年支出18.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5万元,增长38.78%。主要原因是追加城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经费、专职消防队补助、其他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支出。

农林水支出428.68万元,占本年支出13.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万元,增长25.83%。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人居环境美丽院落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占本年支出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74万元,下降90.84%。主要原因是追减公路养护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92.25万元,占本年支出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6万元,增长34.69%。主要原因是追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8.82万元,占本年支出6.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13万元,增长35.87%。主要原因是追加社区专职巡逻员考核经费、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2.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37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较2019年上半年人员经费增加、住房公积金追加、年终目标考核奖提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33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7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中山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收支较上年决算减少20万元,下降100%,与年初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中山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收支与上年决算、年初预算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73万元,下降51.3%,主要原因是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3、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4万元,下降14.73%,主要原因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支出与年初预算、上年决算一致。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支出与年初预算、上年决算一致。

    本单位2020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9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0万元,下降59.6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86万元,下降37.86%,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本单位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6.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旅游宣传营销、招商引资、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3万元,下降41.6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2万元,增长20.97%,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的项目招商引资、4A景区创建、扶贫检查等接待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23批次,1722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4.48元,车均维护费3.2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7万元,下降2.42%。其中会议费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5.36%;培训费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5万元,下降62.59%。主要原因是机关参公人员和行政人员调离经费下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租车费、劳务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53%。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2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到位,辖区内疫情得到有效防控,未发生疫情传染事件。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立项初期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24万元,执行数为50.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阻止新冠肺炎疫情传播;二是提高群众防控意识;三是提高新冠肺炎普及率;四是加强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随着疫情形势向好,群众防控意识逐渐弱化,未形成常态化防控机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宣传,二是形成常态化防控机制。

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 

自评总分(分)

95 

主管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邓琳

联系电话

 023-47768911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总量

 50.24

 50.24

 10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50.24

 50.24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阻止新冠肺炎疫情在辖区内传播,提高群众防控意识,保障辖区内人民生命安全。

辖区内未现一列新冠肺炎疫情患者,疫情未在辖区内传播,得到有效防控。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疫情处置率

% 

100 

100 


新冠肺炎普及率

%

100 

95

老年人普及率低,继续强化宣传。

辖区内确证病例

0

 0


防控物资储备

%

100

10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0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联系人:吴杰 ,联系方式:023-4776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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