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支坪府发〔2023〕74号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在支坪上级管理单位及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津司白头)的规定,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我镇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特色畜牧产业养殖示范项目的通知》(支坪府发〔2022〕11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因所依据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等原因,现予以废止,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开展2022年特色畜牧产业养殖示范项目的通知 |
支坪府发〔2022〕11号 |
2 |
关于印发《支坪镇2022-2023年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支坪府发〔2022〕12号 |
3 |
《支坪镇2022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行动》的通知 |
支坪府发〔2022〕27号 |
4 |
《江津区2022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支坪府发〔2022〕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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