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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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坪镇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0 10:44:20

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征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坪镇2022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我镇起草了《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坪镇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请各村(居)、各有关单位将修改意见于20226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1182922505@qq.com,或书面反馈至镇302办公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坪镇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坪镇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

2022530


(联系人:程萍;联系电话:15123195526

附件1

关于印发支坪镇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持续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高科学施肥用药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津区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业农村委函〔202283号)文件精神,结合镇实际,制定了《支坪镇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支坪镇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


2022年,我镇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提升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工作走深走实。为持续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高科学施肥用药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单位面积用量高的区域、作物和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配方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培植绿肥、肥料深施等化肥减量重点技术和抗病品种、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农药减量重点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到2022年底,全镇化肥用量较2021年减少3.4吨以上(折纯),农药用量较2021年减少0.09吨以上商品量化肥使用量较上年下降0.21%,农药使用量较上年下降0.22%以上。结合各村(居)实际情况,下达减量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技术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村级大喇叭、横幅、标语等形式,在集市、产业基地开展减量技术宣传,增强农户化肥农药减量意识。按照逐级培训要求,镇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会2次以上,加强村社干部、经销商、规模种植户全覆盖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各村(居)组织宣传培训会2次以上,同时要强化规模种植户科学施肥用药培训指导,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

(二)持续推进配方肥落地

突出蔬菜作物和规模种植户,协助做好测土配方施肥补充采样工作,进一步加强农企合作,组织规模种植户与合作企业加强对接。积极引导配方肥进乡镇农资店,拓宽普通农户购买配方肥产品渠道,加强配方肥效果宣传,提高配方肥使用覆盖率

(三)加强病虫监测与信息传递

加强水稻、玉米、柑橘等农作物的病虫害监测及时上报监测数据,根据区农技中心发布的《植保情报》、《病虫动态》等病虫预警信息接收信息后及时通过微信、QQ、手机短信等及时向农户传递,进一步提高信息入户率、覆盖面和时效性

(四)健全规模种植户农事记录及减量情况调查

村(居)建立规模种植户清单,做好规模种植动态调查,如实记载规模种植户增加、变动信息,并注明变动原因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农产品生产农业投入品记录填报指南》(附件2),一对一督促指导辖区内规模种植户建立生产记录台账,规范填写生产记录中化肥农药购买和使用情况,使用记录应包括施用日期、产品名称、养分/有效成份含量、用量等信息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以上。要及时做好辖区内规模种植户化肥农药使用情况核查汇总,形成减量效果汇总表(附件1,于1110日前报镇农业服务中心

(五)扎实做好减量成效典型调查

1.做好农户施肥用药典型调查。根据《江津区2022年农户施肥施药长期观测工作方案》、《江津区2022年农户农药减量使用情况典型调查方案》、《江津区2022年种植业农药使用调查方案》,组织开展好农户施肥用药典型调查,进一步摸清全镇主要农作物的施肥用药现状和水平,掌握农户施肥用药方式和变化情况。2022年我镇完成农户施肥施药长期观测定点调查7户,开展农户施肥情况及有机肥施用情况问卷调查3,农药减量使用典型情况调查2户。

2.做好技术推广效果汇总。各村(居)紧紧围绕化肥农药减量重点技术,认真核实化肥农药减量技术落地情况,及时上报化肥农药重点减量技术落地情况表,调查时要注意数据真实性、科学性、逻辑性,杜绝造假行为,并全面收集完善佐证资料。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财政办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化肥农药减量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化肥农药减量工作1次。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检查督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要求,加强农事记录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农药和肥料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产品违法行为,确保农户用上放心药放心肥,及时将发现的违法线索移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处理。

(三)严格依法优化产业布局。认真贯彻《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渝推长办发﹝2019﹞40号),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农业种植;已有的农业种植,制定限期退出计划并组织实施。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增使用农药、化肥的农业种植;已有农业种植应当有序调整为生态有机农业,实施科学种植和污染防治。

(四)加强考核。镇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将纳入区粮食安全考核和乡村振兴绩效考核,各村(居)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纳入镇对各村(居)的综合考核,各村(居)高度重视,务必做好该项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各类资料。

(五)加强人力保障。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镇将配备懂技术的专业人员加强技术指导,每个规模种植户至少配备12名镇街技术指导员,针对性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土样采集、化肥农药减量技术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规模种植经营主体科学施肥用药,从而示范带动全镇普通农户实现化肥农药减量。



附件:1.各村(居)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目标任务

2.重庆市江津区农产品生产农业投入品记录填报指南

3.各村(居)2022年规模种植户(示范户)主要作物化肥农药减量效果汇总表

          4.支坪镇村(居)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及效果(技术落地情况)统计表

         5.支坪镇各村(居)2022年农药减量效果(技术落地情况)评估统计表

































附件1









江津区支坪镇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目标任务

镇街


2021年基本情况

2022年减量目标

农作物播种面积(亩)

化肥施用量(折纯、吨)

化肥亩均用量(公斤/亩)

农药使用量(商品量、吨)

农药亩均用量(商品量、克/亩)

化肥减量(折纯、吨)

较上年下降比例(%

农药减量(商品量、吨)

较上年下降比例(%

支坪镇

67552

1618

23.95

39.67

587.25

3.40

0.21

0.09

0.22

津坪社区

8982

307

34.18

4.92

547.76

0.64

0.21

0.01

0.22

仁沱社区

8564

262

30.59

5.58

651.56

0.55

0.21

0.01

0.22

真武场社区

9845

194

19.71

5.26

534.28

0.41

0.21

0.01

0.22

白溪社区

10100

156

15.45

6.65

658.42

0.33

0.21

0.01

0.22

花铺社区

1627

78

47.94

1.71

1051.01

0.16

0.21

0.00

0.22

中兴社区

7787

253

32.49

3.76

482.86

0.53

0.21

0.01

0.22

天堂村

9927

138

13.90

4.4

443.24

0.29

0.21

0.01

0.22

仁龙村

10720

230

21.46

7.39

689.37

0.48

0.21

0.02

0.22

注:化肥农药使用强度超全区平均值30%以上的镇街,化肥、农药减量目标年降幅分为0.22%;超全区平均值10-30%的镇街,年降幅为0.21%;其它镇街降幅分别为0.2%

附件2


重庆市江津区农产品生产农业投入品记录填报指南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从事农产品生产活动中如实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一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是记录农事活动有利于提高种植者的田间管理水平,为来年生产提供参考。三是实现市场产品的可追溯依据。为在指导江津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规范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及农事活动,特制定如下指南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一是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等;二是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三是收获、屠宰或者捕捞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二)《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应当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农药使用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国家鼓励其他农药使用者建立农药使用记录。

二、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二)《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三、记录农业投入品要求

(一)江津区内所有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如实填报江津区农产品生产农业投入品记录手册,是否如实填报是争取财政项目的依据。鼓励种植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如实填报江津区农产品生产农业投入品记录手册。

(二)江津区农产品生产农业投入品记录手册为每年度一册,由区农业农村委统一印制下发。每年年初下发,年底时统一上交到辖区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经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审核后,由镇街农业服务中心扫描后将电子版交到区农技中心备案。

(三)每购买一次农业投入品、每使用一次农业投入品、每一次农事活动都必须如实记录。

四、化肥农药记录规范。

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一是要到正规的农资经营门市购买化肥农药,并索要正式发票及其他购物凭证。二是购买时要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标签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具有出厂合格证,不购买包装破损、无标签标签污损、无出厂合格证以及超过有效期限化肥农药。三是购买肥料时注意肥料的养分含量、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购买农药时要注意登记作物及其防治对象。

(一)化肥购买及使用记录规范

1.严格按照化肥标签标注的内容填写江津区农产品生产农业投入品记录手册中化肥购买记录。填写时注意以下内容:

1)肥料名称填写该作物生长周期内所施用的肥料,

如:有机肥(包括农家肥或商品有机肥等)、复合肥、单质肥料、叶面肥等。

2)单质肥料养分含量填写比例,尿素46%复合(混)肥标明配合式,如:配方肥(20-6-14

2.根据使用情况如实做好化肥使用记录,并及时填写化肥使用记录,填写时注意以下内容:

1作物即施用了肥料的作物,如水稻、蔬菜、果树等,蔬菜品种较多时,可分类填写,如莴笋、白菜等。

2肥料名称及养分含量参照购买记录

3)施肥日期指施用肥料的具体日期

4)施肥方法有撒施、穴施、条施、沟施、冲施、叶面喷施、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

5)施用量指当天施用该种肥料的数量(实物量)

6)施用面积指当天施该种肥料的面积

(二)农药购买及使用记录规范

1.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内容填写江津区农产品生产农业投入品记录手册中农药购买记录。填写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农药名称填写通用名,如:代森锰锌、唑醚·代森联、阿维·螺螨酯。

2)有效成分含量为通用名前面的百分数,如:50%45%

3)剂型为:水剂、粉剂、颗粒剂、可湿性粉剂等

4)规格为所购农药最小包装单元,如:5/袋、100毫升/瓶。

5)农药登记证号为农药包装上标明的登记证号,如:PD20210510

6)购买数量为购买的总量。(1毫升计为1克,1升计为1千克)。

2.根据使用情况如实做好农药使用记录,并及时填写农药使用记录(表4,注意事项如下:

1)施用作物为水稻、花椒、柑橘等。

2)防治对象为二化螟、红蜘蛛、潜叶蛾等。

3)使用方法为叶面喷雾、撒施、拌种等。

4)施药器械为电动喷雾器、机动喷雾牵引式喷雾器、无人机等。

5用药量指当天施用该种农药数量

6防治面积指当天施用该种农药进行相应病虫草害防控的面积,如使用阿维菌素对20亩柑橘红蜘蛛进行了防控,阿维菌素的防治总面积为20;同时使用代森锰锌对30亩柑橘炭疽病进行了防控,代森锰锌的防控面积为30亩。7用量等于用药量除以防治面积

8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至收获(采收)作物前的时期,自喷药后到残留量降到最大允许残留量所需间隔的时间。

四、其它

区农业农村委技术人员和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农技人员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提供技术支撑,负责指导如实填报江津区农产品生产农业投入品记录手册

附件3


















支坪镇村(居)2022年规模种植户(示范户)主要作物化肥农药减量效果汇总表
镇街:(盖章)调查人:审核人:

序号

基本情况

化肥(折纯)减量效果

农药(商品量)减量效果

业主名称

地点(乡镇村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要作物

面积(亩)

减量措施

2021用量(kg/亩)

2022用量(kg/亩)

2021年增减量(kg/亩)

减量小计(吨)

主要作物

面积(亩)

减量措施及面积

2021化学农药用量(g/亩)

2022化学农药用量(g/亩)

2021年化学农药增减量
g/亩)

减量小计(g

1



















2



















3



















4



















5



















6



















7



















8





































合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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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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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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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










支坪镇村(居)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及效果(技术落地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项 目

施用配方肥

商品类有机肥

自制堆肥

秸秆还田

绿肥还田

水肥一体化

肥料深施

其他

2022年计划新增面积









(亩)

2022年实际新增面积









(亩)

单位面积化肥减少量









(折纯,kg/亩)

单项技术减少化肥总量









(纯量,kg

年度化肥减少量总计


(纯量,吨)

附件5






























支坪镇 村(居)2022年农药减量效果(技术落地情况)评估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作物名称

抗病虫品种

减量助剂

理化诱控

生物防治

科学用药(包括低用量农药、统防统治)

其他减量技术

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合计(吨)

上年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当年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当年较上年增加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亩均化学农药减量(克/亩)

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吨)

上年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当年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当年较上年增加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亩均化学农药减量(克/亩)

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吨)

上年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当年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当年较上年增加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亩均化学农药减量(克/亩)

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吨)

上年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当年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当年较上年增加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亩均化学农药减量(克/亩)

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吨)

上年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当年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当年较上年增加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亩均化学农药减量(克/亩)

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吨)

上年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当年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当年较上年增加推广应用面积(万亩)

亩均化学农药减量(克/亩)

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吨)

水稻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玉米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油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果树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蔬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茶叶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花椒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填表说明:1.请勿更改表格格式;2.计算某一作物某一减量重点技术的亩均化学农药减量时,应考虑该减量重点技术在该作物上的主要防治对象;3.推广面积是指当年当地通过某一作物某一减量重点技术的推广应用后达到农药减量效果的面积,否则不计;4.亩均化学农药减量应通过调查计算得出。



          5        



附件2

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支坪镇2022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为持续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高科学施肥用药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支坪镇人民政府起草了《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坪镇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镇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提升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工作走深走实。为持续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高科学施肥用药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津区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业农村委函〔202283号)文件精神,2022年底,全镇化肥用量较2021年减少3.4吨以上(折纯),农药用量较2021年减少0.09吨以上商品量化肥使用量较上年下降0.21%,农药使用量较上年下降0.22%以上。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2022519日,依据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下发的《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津区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农业农村委函202283号)。

二、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明确了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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