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9-30 16:16:18 大 中 小
2024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科室1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28万元。与202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0.84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事业人员工资调标,人员工资增加,本年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84万元,占91.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0.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控开支,厉行节约,减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卫生健康支出3.72万元,占5.1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住房保障支出2.72万元,占3.7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9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事业人员工资调标,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8.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6万元,下降20.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63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本单位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鸿亚 联系电话:023-476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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