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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支坪镇寿星湖片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书

发布日期:2025-05-23 14:43:28


江津区支坪镇寿星湖片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书

  为了推动自然与人文资源协同发展,打造集休闲观光、文化体验、生态康养于一体的乡村旅游示范区,助力乡村产业升级、居民增收和生态保护,为全镇乡村振兴建设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做好支坪镇寿星湖片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现对该工程以竞争性比选的方式实行招标,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参选。

一、招标项目内容

招标内容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江津区支坪镇寿星湖片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1444000元

1000元

中标金额的3%

二、工程概况、工期和施工质量要求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津区支坪镇寿星湖片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支坪镇真武场社区洞口居民组寿星湖片区。

3.本比选项目为江津区支坪镇寿星湖片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主要内容:1、跑马场打造混凝土硬化600㎡,跑马场整治3500㎡,古式栏杆2000m,铺设草皮10000㎡;2、农户污水管网新建化粪池100m3及相关管网;3、农产品展销中心:农产品展销中心整治100㎡;4、舞台一座;5、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设计图为准;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44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1万元。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信息:

账户名: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真武场社区居民委员会

号:1543030120010000105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分行支坪分理处

(二)工期

工程工期为60天,工期从签订合同次日起计算。上述工期已经充分考虑到下雨、停水、停电等影响工期的各种因素,投标人应当合理安排和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实现。上述工期除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之外,不作任何延长。

(三)施工质量要求

1.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施工过程不扰民,施工结束清扫现场,确保环境卫生。

2.工程保修期为2年。

(四)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工程量范围内施工。投标价已经包括施工期间的各类建设材料、人工费、机械费、税费、管理费等为该项目服务的一切费用,施工成本发生变化的市场风险,以及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变化所包括的费用及成本变化。本条款约定的价格为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相应承包范围的全部工程并达到合格标准之后应当收取的工程价款。

2.工程范围:具体按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为发包范围。

3.工程结算价款以财政评审为准。如未抽中则以跟审或结算结果为准。

4.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3月内付结算价款的95%;同时退还中标时所缴履约保证金给乙方。

5.工程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工程结算价总款剩余5%。

6.工程款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参选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具有建筑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竞争性比选有关说明

(一)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及全部相关资料自行在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网站下载。

(二)企业资质资料组成。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委托书(盖章的原件)。资质文件现场提交比选小组,比选小组审查参选企业资格,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不具备比选条件。

(三)参选资料组成。报价书(含清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委托书(盖章的原件),参选资料必须为盖章原件。

(四)递交参选资料时间:2025年530日9:30—10:00。

(五)开选时间:2025年530日10:30。

(六)递交资料及开选地点:江津区支坪镇真武场社区。

(七)若经评审合格后的参选企业仍不足3家,不再评标,作为流标处理。

五、投标有关规定

1.所递交比选文书需进行密封,并在封口处盖上参选企业印章(鲜章),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2.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比选文书,或未对比选文书进行密封或盖上印章的,不予接收。

3.本工程不提前报名,不缴纳参选保证金,不与供应商进行谈判,采取清单报价,按照总价报价最低办法确定中选人。企业中选后,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中标单位缴纳中标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在工程完工验收后7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4.参选人应在报名后,自行踏勘现场。不管参选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参选文书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完全了解,并在其参选文书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5.参选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6.工程施工中的水、电等由施工方自行负责落实,费用由施工方自行承担,比选方参与协调;工程建设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中标企业按规定的标准交纳。

7.参选人中标后,必须加强生产和安全管理,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安全及赔偿责任。

8、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人的招标限价的作为废标处理。

六、比选纪律要求

1、比选过程中,各参选企业必须遵守有关比选规定,不得向比选方请客送礼,有碍比选工作正常进行,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

2、比选方必须严格招投标纪律,接受镇人大、纪检、监察的监督,不得串通参选企业里应外合暗中操作,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3、本次评标方法为最低价中标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兰琴联系电话:13983826569

编:402278        址:江津区支坪镇真武场社区

八、本文书由江津区支坪镇真武场社区竞争性比选领导小组解释。

江津区支坪镇真武场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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