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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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9675/2022-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永兴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7-04 [ 发布日期 ] 2022-07-04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2-07-04 16:36:49

为进一步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永兴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即日起,将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现象的投诉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九不准”内容

1. 不准随意将限制出行的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扩大到其他地区;

2. 不准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强制劝返、隔离等限制措施;

3. 不准随意延长中、高风险地区管控时间;

4. 不准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

5. 不准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

6. 不准随意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急危重症和需要规律性诊疗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7. 不准对符合条件离校返乡的高校学生采取隔离等措施;

8. 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

9. 不准随意关闭低风险地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3—47361010

举报地址:永兴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现象,永兴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江津区永兴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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