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9675/2024-000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组织机构简介;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永兴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2024-02-28 11:31:48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镇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动员和领导村(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4.指导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5.负责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7.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所在地统计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12.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镇政府设有10个行政单位,包含: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法制、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接待、机关后勤等职责。
2.党群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民宗桥台、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
3.人大办公室:主要负责镇人代会议和人大主席团会议承办、组织代表履职活动、收集并督促办理代表建议、上下联络协调、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信息报送等职责。
4.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5.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职责。
6.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教育、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7.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管理应急等职责。
8.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9.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畜牧兽医等领域行政执法的职责。(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镇政府设有7个事业单位,包含:
1.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旅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劳资争议、就业、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承担辖区内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畜牧兽医等领域行政执法的职责。(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
6.旅游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旅游指导、宣传、推介、协调等服务性工作。
7.扶贫开发中心:主要承担扶贫开发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促进政策落实、信息宣传、档案整理等服务性工作。
三、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大圆洞街260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单位负责人
卢权
六、联系电话
023-47361010
七、传真号码
023-4736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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