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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3-01 13:31:54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主要承担辖区内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畜牧兽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消防执法等领域行政执法的职责。协助开展基层治理、网格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处理各类突发性和应急性事件。主要承接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相关部门的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科室1个,全单位在职在编人数6人,与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合署办公。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9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7.2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减少37.2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87.3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5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7.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7.2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93万元,比2023年减少3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3万元,比2023年减少37.2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压缩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我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主要为公务接待费1.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无车辆资产。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预算公开联系人:江津区永兴镇财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73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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