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01 13:21:55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单位构成
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下设党政、综合执法、人大、团委、妇联、党群、财政、社会事务(包含计生和民政)、规划建设管理环保、经济发展、平安建设、应急、文化服务、旅游服务、市政监察、退役军人服务、社保、扶贫开发、农业服务等办公室及部门负责区域内相关事务。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81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19.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8.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拨款减少18.5万元,项目支出拨款增加176.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81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99.94万元,教育支出预算9.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27.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19.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5.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95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389.1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1.4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87.04万元,预备费预算27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158.4万元,主要是总体财力收入的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9.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9.41万元,比2023年增加1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5.56万元,比2023年减少18.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减支,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93.85万元,比2023年增加176.9万元,主要是总体财力收入的增加,用于人大会议、群团活动、村社区办公、文化宣传、统战、武装、社会福利事业、市政、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农村公路维修维护、平安建设、应急管理事务、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的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等。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3年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5.73万元,比2023年增加4.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接待费6.23万元,比2023年减少0.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比2023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我镇有购置公务车计划编制。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11.07万元,较2023年压减22.69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贯彻“过紧日子”举措,压减公用经费。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93.8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消防洒水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预算公开联系人:江津区永兴镇财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73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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