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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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9-08 14:23:33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职责: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机构设置

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根据《江津区优化完善镇街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和综合设置要求,统一设置8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单独设置人大办公室。下属7个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开发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收支情况。

2022年度收入总计7876.54万元,支出总计7876.54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13.96万元。

2.收入情况。

2022年度收入总计4776.42万元,较上年减少16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3.37万元,占58.48%;其他收入1983.05万元,占41.52%。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100.12万元。

3.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支出总计4822.41万元,较上年增加万元2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69万元,占39.35%;项目支出2924.72万元,占60.65%

4.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54.13万元,较上年减少41.9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3.37万元,较上年减少97.87万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3.37万元,较上年减少97.8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按功能用途分项支出如下:

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2.06万元。其中:人大事务支出15.11万元,政府事务支出1251.37万元,统计信息事务支出0.54万元,群团事务支出1.73万元,党委及相关事务支出12.19万元,组织事务支出11.12万元。

二是教育培训支出3.12万元。

三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96万元。

四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3.4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和就业经办机构支出62.04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7.2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12.46万元,抚恤支出6.78万元,社会福利支出2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08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41.84万元。

五是卫生健康支出156.89万元。其中: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36.16万元,公共卫生支出10万元,计划生育服务支出2.8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7.58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3万元。

六是节能环保水体支出11.6万元。

七是城乡社区支出90万元。

八是农林水事务支出385.16万元,其中:农业农村支出221.47万元,水利支出25.9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37.75万元;

九是交通运输支出49.34万元;

十是住房保障支出126.62万元;

十一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5.1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82.6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7.24万元、教育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5.8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4.3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4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0.7万元,合计比年初预算减少95.54万元。二是卫生健康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3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58.9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85.63万元,合计比年初预算增加178.2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7.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3.06万元,较上年减少62.7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军队移交人员退休费、死亡抚恤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24.62万元,较上年减少83.61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政府过苦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网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商品服务支出。

4.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3.37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3.37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无结转。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3.71万元,较上年增加4.5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购置一辆公务用车费用16.28万元,以及本年度公务接待活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度公务车购置费16.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购置。较上年减少3.22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1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各种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增加5.55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等工作的深入开展,公务车使用率高,油耗支出增加,而且公务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频率高。

公务接待费6.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增加2.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来检查指导工作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31批次81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人均接待费76.8元,车均购置费16.28万元,车均维护费2.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7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网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181.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政府过苦日子要求,加强机关管理,厉行节约,压缩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

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丁鉴非023-47361022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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