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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24-09-05 15:27:59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巩固我镇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发展乡村振兴工作,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一批乡村振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资格审查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镇内脱贫户、边缘户对象,年龄男18-60;女18-50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就业意愿;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单位参保人员;自主创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人数

本次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4名(公路保洁、村庄保洁岗、生态巡护)。附各村拟录用岗位

四、用工形式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用采取由镇组织实施,与永兴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务合同,并参加工伤保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

2.报名地点:在本村村委会统一报名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并张贴一寸免冠照片)。

4.资格审查:报名后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

六、招用程序

1.体检:按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体检,体检费30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2.公示:体检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各村公开栏进行公示

3.录用:确定的录用人员需持身份证集中在镇政府统一签订合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七、工资福利待遇

1.录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发放(本人提供农村商业银行账户复印件),并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

2.合同期为1年,期满后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附件:1、江津区永兴镇2024年招用乡村振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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