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05 15:27:59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巩固我镇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发展乡村振兴工作,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一批乡村振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资格审查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镇内脱贫户、边缘户对象,年龄男18-60;女18-50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就业意愿;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单位参保人员;自主创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人数
本次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4名(公路保洁、村庄保洁岗、生态巡护)。附各村拟录用岗位
四、用工形式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用采取由镇组织实施,与永兴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务合同,并参加工伤保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
2.报名地点:在本村村委会统一报名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并张贴一寸免冠照片)。
4.资格审查:报名后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
六、招用程序
1.体检:按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体检,体检费30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2.公示:体检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各村公开栏进行公示。
3.录用:确定的录用人员需持身份证集中在镇政府统一签订合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七、工资福利待遇
1.录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发放(本人提供农村商业银行账户复印件),并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
2.合同期为1年,期满后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附件:1、江津区永兴镇2024年招用乡村振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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