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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事理论法理说情理 20年土地纠纷终化解

发布日期:2023-05-24 16:01:20

“等杜大哥土地里的玉米收完了,这块土地就还给刘家。”5月22日,在永兴镇人民调解室内,专职人民调解员曹代全向村民确认调解内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一起持续20年的土地纠纷就此得到圆满化解。

20年前,永兴镇汪庄村村民杜某的一块土地在同村村民刘某(现已故)的房屋后。刘某的一块土地在杜某房屋前,且与杜某的另一块土地相邻。为方便耕种,杜某找到刘某协商互换土地,征得刘某同意后,双方互换土地耕种了2年。后杜某主动提出换回土地,原属于刘某的土地因杜某种有农作物,加上刘某年事已高未去使用,当时并未归还给刘某。刘某屡次要求收回土地,均被杜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该村干部多次出面协调,明确该土地为刘某所有且已确权,但杜某以该块土地已经在其土地证上为由拒不归还,双方矛盾不断。2019年,刘某去世后,其儿媳周某(同一承包经营权户)为要回当年调换的土地,多次与杜某发生激烈争吵,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镇、村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均未成功。

“针对群众之间的疑难复杂矛盾,要实行‘挂号’调处,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永兴镇统筹镇妇联、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等,积极发动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志愿者等力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该起纠纷被永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列为存量未化解矛盾,重点分析研判,并确定由专职人民调解员、村法律顾问、村综治专干组成专班开展调处工作。

调解员结合走访结果给杜某讲事实、摆证据,终于,杜某承认了调换土地的事实。村法律顾问现场普法,用双方发生的纠纷作为案例,普及农村土地承包等知识。村综治专干安抚好双方情绪,告诉大家都是多年邻居,没必要“对簿公堂”伤了和气。专班工作人员讲事理、论法理、说情理,杜某最终承诺收完玉米后,将土地归还给周某,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一场20余年的土地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矛盾纠纷化解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自我区“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司法局深入开展“法律明白人”、调解员培训40余场次,丰富了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提高了调解技巧。今年4月以来,充分运用镇、村调解组织力量,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共调解矛盾纠纷2468件次,涉及金额2850.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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