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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黄庄村村民委员会关于公开采购江津区永兴镇黄庄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06 16:01:52

一、比选条件

江津区永兴镇黄庄村村民委员会拟新建便民服务中心,现公开采购监理单位,特邀请参与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一)项目业主: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黄庄村村民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津区永兴镇黄庄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三)工程地址:江津区永兴镇黄庄8组(道场坝)

(四)工程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新建设办公楼三层,建筑面积1219.44平方米和新建设公用厕所约83.4平方米,同时包括室内外装修、地坝及连接主公路硬化等(具体详见施工图)。

(五)服务内容:本项目监理服务。

(六)建安费发包金额:320.464015万元

(七)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三、监理服务时间:本项目施工时间(自开工至交付使用)。

四、监理费最高限价:6.2万元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按照合同金额包干结算。

(二)支付方式:交(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完成结算评审(审核)后支付余款。

比选安排

(一)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22110950(北京时间)。

(二)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22110100(北京时间)。

(三)比选时间:2022110100分(北京时间)。

(四)比选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黄庄村村民委员会底楼大会议室。

七、中标单位确定办法

(一)采取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满足比选条件下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顺延为成交供应商。

(二)参与比选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超出三家和不足三家的则全部参与比选。

(三)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比选单位将对投标单位资质证明原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单位替补。

(四)在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中标单位。

(五)中标单位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单位书面介绍到项目业主单位领取中标书。领取中标书后5工作日签订设计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八、比选申请单位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二)投标文件组成

1. 报价表(盖章),格式附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盖章),格式附后;

3. 法人委托书(盖章),格式附后;

4. 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章);

5. 投标人资质相关证明(复印件盖章)。

注:投标文件一式一份。

(三)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四)有关要求

1.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报价包含投标单位管理费、人工费、税费、劳务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完整的;

(3)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九、虚假投标处理细则

比选参与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比选参与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投标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比选申请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按照招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比选申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按本公告“中标单位确定办法”规定执行。

(二)违约责任

1. 若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合同,须承担由此给项目实施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损失费10万元);若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合同,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 中标单位如有违约情况,项目业主将书面上报区级相关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黄庄村村民委员会

址: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黄庄村4组(胡家场)

联系人:喻老师

话:1362761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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