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01 09:51:29 大 中 小
经研究决定,江津区永兴镇石缸嘴水库维修项目以竞争性比选方式实施发包,欢迎各投标人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一)项目业主: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江津区永兴镇石缸嘴水库维修工程
(三)工程施工地点:永兴镇黄庄村
(四)工程规模及内容:石缸嘴水库左库岸整治长度61m,护岸采用M7.5浆砌条石挡墙及C20砼护坡,增设砼预制栏杆(高1.2m),硬化C20砼修复村民院坝;新建3m宽人行便道118m;新建C20砼集水井及安装C25钢筋砼预制排水涵管(DN300)1处。
二、发包最高限价: 19.26 万元,大写:壹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包含但不限于投标单位管理费、税费、人工费、材料费、劳务费、转运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三、工期:60日历天(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按施工内容和投标报价进行据实结算。
(二)支付方式:经交(竣)工验收合格,且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80%,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并完成结算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7%,其余3%留作质保金,质保金在交(竣)工合格后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后无利息支付。
五、比选安排
(一)递交标书开始时间: 2021 年3月3日9时5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21年3月3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时间:2021年 3月3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四)比选地点: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七、中标单位确定办法
(一)采取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满足比选条件下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顺延为成交供应商。
(二)参与比选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必须达到叁家及以上才能组织比选。
(三)签订合同前,比选单位将对投标单位资质证明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单位替补。
(四)比选结果在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八、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10%计算,完成全部施工内容经镇级完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九、比选须知
(一)比选人资格要求
(1)比选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一年内无处分记录。
(2)比选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3)比选人必须是江津区水利局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的单位。
(二)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经济文件
1、报价表(格式附后)及工程量投标清单;
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定加盖鲜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4、投标人是江津区水利局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的相关证明。
(三)比选文件装订
投标文件一式一份,必须用A4纸打印,并装订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等,并加盖鲜章。
(四)有关要求
1、比选文件请用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比选报价超出比选最高限价的;
(2)比选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比选文件未装订成册、未加盖公章等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制作、装订、密封的;
(4)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5)比选文件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
3、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4、比选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农业服务中心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大圆洞街260号
联系人:刘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15923072018 15023467799
附件:工程量清单
报价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 | |||
项目名称 | 报价(小写) 单位(元) | 完成期限 | 项目地点 |
报价(大写): 元整 | |||
备注:开标一览表内容必须打印,不得手写。 |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不相符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