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626950133/2026-00001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油溪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11 | [ 发布日期 ] | 2026-03-11 |
发布日期: 2026-03-11 15:00:42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油溪中心卫生院、辖区内各学校、各相关单位:
现将《油溪镇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提前谋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油溪镇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2026年区级考核和油溪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层层落实,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坚持重点突出,全面实施,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受益率;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监督管理,建立考核机制,努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目标要求任务
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实施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项目。二是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人禽流感和SARS防控、鼠疫防治、卫生应急工作、基本避孕服务、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健康素养促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卫生健康项目监督、优化生育政策服务等服务内容,相关工作按照原途径推动落实,确保服务对象及时获得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预防接种疫苗接种率≥95%。辖区儿童预防接种建卡建证率≥95%,“八苗”合格接种率达95%,麻疹首针及时接种率≥85%;A群流脑基础接种率≥98.5%;补种完成率≥90%。全年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80/10万。
(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2%,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听力筛查率≥90%,复筛率≥8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4%。新生儿访视率均达≥90%;新生儿死亡率≤2.5‰,婴儿死亡率≤3‰,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
(三)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孕产妇产后访视率≥90%。
(四)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服务率≥67%。血压控制率和血糖控制率≥70%。慢阻肺病患者规范管理服务率80%。
(五)结核患者管理率≥90%。肺结核可疑者推介转诊率100%,肺结核疫情总体到位率≥95%;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管理率≥95%,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和规则服药率≥90%。
(六)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0%。规范管理率、规律服药率、面访率、体检率不低于统计节点的全区平均水平。
(七)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5%。
(八)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9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建档率、巡查率、信息报告率达100%。
(九)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覆盖率≥95%。
(十)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完成率≥95%。
(十一)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6%。
(十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7%。
(十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和一致率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时率达100%。
(十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居民覆盖率以当年上级要求为准,不断提升签约服务居民知晓率。
(十五)性病艾滋病丙肝防控工作。艾滋病:CD4随访检测达到95%,结核检查比例达到90%,单阳配偶检测比例达到90%,抗病毒治疗覆盖比例达到95%,30天内治疗比例达到85%,病载检测率达95%。高危人群干预:暗娼人群月均干预率达到100%,年度检测达到100%;吸毒者人群月均干预率达到100%,年度检测达到100%、丙肝核酸检测率90%,核酸阳性治疗率80%。
(十六)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较上年缩小。
(十七)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提高。
(十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较上年提高。
(十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调查满意度≥80%。
三、实施对象和服务机构职责
(一)实施对象
油溪辖区内所有常住居民和暂住时间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含务工人员、企事业单位、学校在校学生)。
(二)服务机构
1.油溪中心卫生院:具体负责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等相关文件要求向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村卫生室村医:负责在卫生院的指导下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哨点健康管理工作。按相应职责承担及协助油溪中心卫生院开展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以及完成布置的相应任务数。
3.各村居及辖区内卫健专干、卫健助理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等:按照各村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数,结合本村居工作实际,开展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
4.辖区内各学校、各相关单位:配合卫生院作好学校卫生等传染病管理及健康教育宣传等工作。
四、项目内容
镇卫生健康办、各村(社区)和村卫生室、卫生院按分工协同推进实施,确保完成全年任务。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及相关文件要求,为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基本内容(试行)》《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和《重庆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在居民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基础上,由各服务机构利用诊疗服务、义诊服务、上门服务、面对面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题日活动、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向辖区内常住城乡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统一、规范、动态管理的居民健康档案(以65岁及以上老年人、35岁及以上高血压病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重性精神病患者、肺结核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一份规范、完整的居民个人健康档案至少应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封面、个人基本信息表、健康体检表、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表、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表(即接诊、会诊、转诊等各类记录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化验单以及每次服务的记录表。各类表单填写要清楚、完整、规范、整洁。一般情况下,《健康体检表》中带“﹡”号的项目可不填写,但是接受了相应服务的七类重点人群,按照各专项服务规范的具体说明和要求执行。对需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院内临床医生开展的诊疗活动内容均必须按规范要求录入电子健康档案。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要及时补充、更新和完善,力争所有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真实、规范。
(二)健康教育。制定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突出“三三三”健康教育模式,在拉标语、发资料、做展板、街头义诊等传统“静态”宣传方式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动版”宣传活动。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素养和卫生安全自救自护3个重点内容,突出干部工人群体、在校师生群体、村(社区)居民群体3个重点人群,采取区级讲师团讲座巡讲、花灯戏巡演、村(社区)院坝宣讲3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开展宣传。每个村辖和社区居民小组至少组织开展1场院坝宣讲(50人以上),在每个村(社区)支部党员大会、辖区内每个学校(含托幼机构)至少开展1场专题讲座(有图片等佐证材料),确保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区级指标要求,社会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达8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以上。
每场次健康教育活动,要有完整的教育方案、活动记录、图片影像和教育小结、数据报表等辅佐资料。卫生院健康教育印刷资料不少于12种,播放影音资料不少于6种,开设专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专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内容至少每2个月更换1次;每年至少举办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每两个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宣传栏、健康知识讲座、健康知识巡讲等宣教内容中,要有一定比例的中医内容。按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等职能单位制定的规范格式或样本资料,印制健康教育处方,公共卫生科统一向临床医生、村卫生室医生发放并登记,临床医生和村医向病人发放并登记。按照区卫生健康委的统一布置和安排,开展好辖区内的卫生专题宣传活动、“你健康,我服务”健康梦想课堂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院坝镇级巡讲活动。在机构内(含站和村卫生室)显著位置长期公示项目内容,张贴统一的宣传海报,放置宣传资料;在机构大厅(含站和村卫生室)播放国家制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及市级统一制作发放的项目宣传公益广告;在机构服务辖区内显著位置长期公示项目宣传免费政策、服务内容的实物或记录。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发送至少1条健康提醒短信。卫生院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三)预防接种工作。按照《预防接种服务规范》以及预防接种项目要求实施,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根据国家预防接种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适龄儿童国家预防接种疫苗接种率≥95%。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按《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建档同时或进行新生儿家庭访视时为没有母子健康手册的0~6岁儿童儿童建立《重庆市母子健康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和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家庭访视(出院后7天内),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28-30天),婴幼儿健康管理(3、6、8、12、18、24、30),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3~6岁)分别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对0—6岁儿童进行眼外观检查,3岁及以上儿童增加视力检查。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在卫生院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儿童保健内容按对应年龄段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中的项目进行检查,包括新生儿接种疫苗和疾病筛查、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估、口腔保健、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儿童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6、12、24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 1 次听力筛查。对健康管理中发现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Ⅱ类、Ⅲ类高危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纳入儿童健康档案,妥善、完整、规范保存访视记录、体检单、化验单。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并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孕13周前、16~20周、21~24周、28~36周、37~40周各1次)、产妇出院后7天内到家进行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孕13周前建立《重庆市母子健康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产前检查,主要是对孕妇健康状况评估和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具体内容有: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观察体态、精神、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阴道分泌物、血型、肝功能、肾功能、艾梅乙、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并记录在《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中。第2-5次随访要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具体内容是: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开展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宣传告知,对高危孕妇酌情增加随访次数,并做好及时转诊,并记录在《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中。产后2次访视按《产后访视记录表》和《产后42健康检查记录表》规定内容执行。将每次随访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孕产妇健康体检表里,妥善、完整、规范保存访视记录、体检单、化验单、围产期保健手册、产前检查记录等资料。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按《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每年进行1次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有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等情况)、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视力、听力、口腔、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中药健康管理服务,辅助检查空腹血糖、血常规(血红蛋白、白细胞、血小板)、尿常规(尿蛋白、尿糖、尿酮体、尿潜血)、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糖化血红蛋白、腹部B超(肝胆胰脾)、心电图检查、DR胸片检查,并告知检查结果,进行相应的健康指导。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和录入信息软件系统,妥善、完整、规范保存工作记录、体检单、化验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7%。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按《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规范(试行)》,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慢阻肺病患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提供系统的健康管理服务。每年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免费测量一次血压(非同日三次测量)。对确诊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慢阻肺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年至少面对面随访4次,分别按《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的内容开展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高血压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血压检测,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慢阻肺病患者每年提供1次免费肺通气功能检测,每年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慢阻肺病患者进行1次较为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检查内容按《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规范(试行)》规定执行,并记录在健康体检表中。妥善、完整、规范保存工作记录、体检单、化验单等资料。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7%;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7%;慢阻肺病患者规范管理服务率≥100%。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对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家属提供诊断信息或转自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在建档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并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按属地管理原则,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辖区内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随访评估和康复指导。对入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患者进行随访登记,其治疗及康复指导由收治单位负责。对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和至少4次随访。健康检查内容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规定执行,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和心电图检查。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妥善、完整、规范记录和保存体检单、化验单等相关资料信息。核心指标综合评分不低于全区水平,各率值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按照《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规范》要求,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预案,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管理、早期发现、登记、信息报告、处理等工作,杜绝二代病例发生。积极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与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报告管理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100%;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100%,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准确率100%,传染病网络报告一致率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100%。
(十)卫生监督协管。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大力开展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协管服务、学校卫生协管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协管服务、妇幼健康协管服务、职业卫生协管服务等工作。各专业实地巡查次数不少于2次/年。制定全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计划,包含协管人员聘任及责任分工、巡查巡访计划、宣传教育计划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卫生健康法律素养。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协管信息员工作指导及培训,参与考核评估。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提供1次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同时,为儿童家长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进行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穴位按摩方法指导。确保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5%以上。
(十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象为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接诊医生对非住院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开展疫情报告和推介转诊,同时做好记录,可疑者推介转诊率100%,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按现住址统计)95%以上;按照《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对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包括登记在册并免费治疗的结核性胸膜炎患者、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进行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确保确诊的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肺结核病患者规则服药率90%以上,并建立完善相关健康服务档案,工作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十三)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围绕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开展戒烟服务,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以及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无烟生活、卫生应急、职业病、慢性病等重点领域健康教育,为落实其他重大专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能力建设,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逐步提高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十四)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各村居、卫生院、卫生室要加强药具全程规范管理,坚持免费药具宣传教育,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药具服务。要全面应用《重庆市免费避孕药具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认真做好药具的入库、出库、盘存工作,实时更新药具服务数据,确保有记录发放,区域免费避孕药具覆盖率25%以上,免费药具发放率95%以上,无记录发放不超过总发放量的45%。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规范的避孕节育服务,让育龄群众获得规范的避孕节育服务,术前咨询率达到100%,术后随访率达到90%。
(十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重庆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第一版)》等文件要求,向辖区常住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残疾人、脱贫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向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优先预约转诊及个性化签约服务,不断提高签约服务满意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创新服务理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是民生工程。我镇将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村(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油溪中心卫生院将适合村医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项目纳入村医绩效评估,并与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分配挂钩。各村(社区)及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抓落实,转变服务理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发挥各自职能职责,责任到人。
(二)加强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各村(社区)卫健专干、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本着经常性、基础性、实用性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培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三)健全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按照“五全”服务机制,实行多部门全程联动协同参与、全方位摸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本底情况、全周期追踪服务、全流程健康信息推送、全过程技术质控,确保服务项目高效推进。
(四)加强监管,严格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严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私自收费、搭车收费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严格查处。严禁违反项目资金购买技术服务制度,用项目资金去请服务对象来接受健康服务,要采取多种方式去引导群众从“要我健康”向“我要健康”转变,提高服务主动性。
(五)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机制。卫生院负责做好对村医的技术指导、培训、管理和督导考核,考核结果与项目资金核拨挂钩。对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年终目标考核细则打分,由卫生院统计工作量报送镇卫生健康办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项目执行期间相关数据指标和人员有变动,以上级下发文件和相应调整的为准。
附件:1.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专班
2.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高糖任务分解表
3.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体检通知
4.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体检时间安排
附件1
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
组 长:庞春茂 镇委宣传统战委员
副组长:陈 利 油溪中心卫生院院长
覃玉香 镇卫生健康岗负责人
苏晓翼 油溪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
何 霞 油溪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下设办公室在油溪中心卫生院,由何霞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各村(社区)党委书记、综合服务专干和乡村医生,卫生院医务科、公共卫生科、卫生监督协管科和妇幼健康科等相关科室全体成员。各村(社区)负责工作地点统筹安排、人员协调,卫生院医务科和公共卫生科等相关科室负责具体实施,提供相关服务。
二、工作专班下设4个工作小组
(一)质量控制小组
组 长:何 霞 油溪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谢 英 油溪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长
刘念红 油溪中心卫生院检验科科长
张向莲 油溪中心卫生院特检科科长
谭 璜 油溪中心卫生院放射科科长
负责在检查之前准备好相关物质、设备、耗材等,保证检查需要,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把关,规范操作流程。
(二)信息反馈小组
组 长:王玥 油溪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副科长
成 员:丁敏、张亚、陈忠群、邱文婷,各村(社区)综合服务专干、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
负责对检查结果的反馈以及对慢性病人的随访和指导工作。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小组
组 长:谢 英 油溪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长
成 员:兰雪梅、唐云霞、冉参、陈琦、胡小青、何敏、王藤、王应刚、詹剑、丁小娟、文敏、廖章林、张航、曾萃华
主要职责:全面统筹组织油溪镇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组织布署,以及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服务实施绩效量化考核及签约服务评价考核相结合的一年一次的考评。
(四)医疗体检诊治小组
组 长:钱 江 油溪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陈琦、兰雪梅、胡小青、王藤、曾萃华、何敏
负责对各村(社区)健康知识宣传工作和对老年人体检结束后的现场健康指导工作。
附件2
油溪镇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老年人高血压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任务分解表
|
编号 |
村居 |
老年人管理数 |
老年人体检任务数 |
高血压体检任务数 |
糖尿病体检任务数 |
慢阻肺体检任务数 |
严重精神障碍体检任务数 |
|
1 |
明月社区 |
1442 |
1010 |
492 |
252 |
3 |
62 |
|
2 |
三圣社区 |
1476 |
1034 |
519 |
171 |
14 |
40 |
|
3 |
金刚社区 |
1526 |
1069 |
499 |
197 |
15 |
25 |
|
4 |
吴市社区 |
928 |
650 |
395 |
158 |
12 |
24 |
|
5 |
丹凤社区 |
912 |
639 |
266 |
94 |
13 |
27 |
|
6 |
华龙村 |
1173 |
822 |
346 |
128 |
11 |
19 |
|
7 |
桥头村 |
1025 |
718 |
416 |
147 |
9 |
14 |
|
8 |
石羊村 |
1246 |
873 |
388 |
153 |
9 |
27 |
|
9 |
蜂岗村 |
910 |
637 |
297 |
105 |
13 |
13 |
|
10 |
万团村 |
927 |
649 |
401 |
136 |
13 |
11 |
|
11 |
六合村 |
717 |
502 |
261 |
83 |
11 |
13 |
|
12 |
联合村 |
810 |
567 |
281 |
113 |
9 |
14 |
|
13 |
大坡村 |
771 |
540 |
292 |
102 |
13 |
11 |
|
14 |
盘古村 |
794 |
556 |
322 |
88 |
13 |
10 |
|
合计 |
14657 |
10266 |
5175 |
1928 |
158 |
310 | |
附件3
油溪镇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居民免费健康体检通知
油溪辖区居民:
体检可帮助您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健康体检可更好地呵护您的身体健康,本次体检您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一、免费条件
1.居住半年以上的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2.35岁及以上确诊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阻肺患者。
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和五保低保等困难群众。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1.下村体检。2026年3月4日起。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各村居安排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
2.医院体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油溪中心卫生院 (二楼公共卫生科)进行体检。体检时间:2026年6月起,每周星期二上午(节假日除外)。
三、体检内容
一般常规体格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等)、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肾功、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腹部B超(肝胆脾胰)和DR胸片及糖化血红蛋白,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指导等。
四、体检要求
体检前一天晚上12点以后请不再进餐,以保证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如果你有高血压或糖尿病,请您按时服药后体检,药物和服药时少量的饮水不影响您的体检结果)。体检人员自觉佩戴口罩。
五、结果领取
在体检后的两周内由各村居家庭医生团队发放或卫生院慢病科领取。
六、咨询电话:47886279、47884782
地址:油溪中心卫生院(油溪镇石马子)。
附件4
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体检时间安排
|
领队:何霞 | ||||
|
体检时间 |
地点 |
家庭 医生 |
村卫生室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3月4日-3月6日 |
蜂岗村办公室 |
王应刚 |
颜平 |
|
|
3月9日-3月13日 |
明月社区明月广场 |
冉参 |
||
|
3月15日-3月18日 |
卫生院大厅 |
曾萃华 |
刘允胜 |
|
|
3月19日-3月21日 |
丹凤社区办公室 |
詹剑 |
穆华 |
|
|
3月23日-3月25日 |
万团村办公室 |
文敏 |
曹型国 |
|
|
3月26日-3月28日 |
桥头村办公室 |
丁晓娟 |
韩治易 |
|
|
3月30日-4月1日 |
联合村办公室 |
何敏 |
蔡增飞 |
|
|
4月7日-4月10日 |
三圣社区办公室 |
唐云霞 |
王孝伦 |
|
|
4月13日-4月15日 |
盘古村办公室 |
胡小青 |
曹型国 |
|
|
4月16日-4月18日 |
六合村办公室 |
王藤 |
程凯 |
|
|
4月20日-4月22日 |
吴市社区办公室 |
张航 |
李伟 |
|
|
4月23日-4月25日 |
大坡村办公室 |
兰雪梅 |
刘允涛 |
|
|
4月27日-4月30日 |
华龙村办公室 |
廖章林 |
吴世荣 |
|
|
5月6日-5月9日 |
金刚社区办公室 |
陈琦 |
周小伟 |
|
|
6月起每周二上午 | ||||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