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626950133/2023-00002 | [ 发文字号 ] | 油溪府发〔2023〕41号 |
[ 主题分类 ] | 未成年人(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油溪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6-02 |
发布日期: 2023-06-02 17:03:05
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关于2023年开展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探访工作方案》(津民政〔2023〕3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现将《2023年开展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探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2023年开展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
探访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关于《关于2023年开展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探访工作方案》(津民政〔2023〕34号)要求,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探访巡查,镇儿童督导员每半年做到全覆盖。村(社区)儿童主任每月做到全覆盖,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该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推动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探访工作有序开展,设2023年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探访工作组,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共同组成,开展面向全镇14个村(居)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探访工作。
二、探访时间
2023年5月26日至12月31日。
三、探访对象
登记在册的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探访巡查发现的困境儿童。
困境儿童是指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四、进度安排
(一)5月25日前,制定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探访工作方案。
(二)5月26日至11月30日,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探访工作。
(三)12月30日前,完成探访工作档案资料、照片收集汇总整理归档。
五、探访内容
(一)法规政策宣传。宣传儿童福利政策、12345未保热线、《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政策。
(二)未成年人安全知识宣传。进行防性侵、防溺水、防诱骗、防毒品、防火灾、防虐待欺凌、防网络沉迷、防心理疾病、防食品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十防”宣传,增强自救自护能力。
(三)全面了解探访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和教育保障情况。了解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身体情况、学习情况、监护人及家庭情况、生活保障情况。
(四)对探访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居住、生活、环境进行风险评估。了解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有无困难和需求,是否存在家庭监护能力不足及家庭暴力、意外伤害、不法侵害风险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每组要按照预定计划完成探访工作任务,填写《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探访巡查记录表》。
(二)对探访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记录、报告、帮扶、跟踪,至风险隐患消除为止。
(三)每个村(社区)于每月25日下午18:00前将《村社区困难家庭儿童排查月报表》(附件3)电子扫描件报送刘钰滢。
附件:1.2023年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探访工作计划表
2.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探访巡查记录表
3.村社区困难家庭儿童排查月报表
附件1
2023年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探访工作计划表
探访村居 | 探访儿 童数量 | 其中孤儿 事实无人 | 其中农村留守儿童 | 探访 时间 | 村居联络员 | 备注 |
明月社区 | 32 | 1 | 0 | 2023年5月 | 付谵瑶:18723298787 | |
金刚社区 | 37 | 10 | 1 | 2023年5月 | 杨洪苏:1363772561889 | |
丹凤社区 | 20 | 5 | 2023年6月 | 郑霞:18375613032 | ||
吴市社区 | 24 | 1 | 2023年6月 | 刘权模:13617625091 | ||
三圣社区 | 33 | 1 | 2023年7月 | 彭燕:15823310072 | ||
华龙村 | 29 | 1 | 2 | 2023年7月 | 涂兵:13983732268 | |
石羊村 | 24 | 1 | 3 | 2023年8月 | 朱长芬:13637764106 | |
大坡村 | 11 | 0 | 2 | 2023年8月 | 阮书樊:19956015580 | |
盘古村 | 13 | 1 | 1 | 2023年9月 | 任庭利:15730856482 | |
蜂岗村 | 25 | 4 | 1 | 2023年9月 | 周小霞:18223048807 | |
桥头村 | 26 | 1 | 1 | 2023年10月 | 曹型会:17783809411 | |
六合村 | 20 | 2 | 2 | 2023年10月 | 聂东雪:15023285654 | |
万团村 | 18 | 1 | 1 | 2023年111月 | 聂遵树:17783869614 | |
联合村 | 14 | 4 | 1 | 2023年11月 | 陈江:15178825676 | |
合计 |
326 |
28 |
20 |
附件2
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探访巡查记录表 | |||||||||||||||
类型 | 孤儿□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 低保£ | 特困£ | 残疾£ | 贫困户£ | 农村留守儿童£ | 其他£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体状况 |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监护人姓名 | 与被监护人关系 | 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 |||||||||||||
家庭 住址 | 联系电话 | ||||||||||||||
探访 巡查 内容 | 基本情况 | 父亲: ,身份证号码: ,基本情况: ;母亲: ,身份证号码: ,基本情况 : 。 | |||||||||||||
身体状况 评估 | |||||||||||||||
入学情况 | |||||||||||||||
监护人及监护能力情况 | |||||||||||||||
是否符合儿童福利政策 | 孤儿□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基本生活费是否按月发放 | 是£ | 否£ | ||||||||||
生活、学习是否有困难和需求 | |||||||||||||||
探访巡查意见 |
探访人签字: 监护人签字: 探访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附件3
油溪镇村(社区)排查主动发现需救助困难儿童月报表
| |||||||||
序号 | 儿童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口 | 家庭住址 | 父亲和母亲情况 | 拟申请救助 | 联系电话 | ||
孤儿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
村(社区)党委书记签字: | 经办人签字: | ||||||||
注:各村居对辖区内的儿童家庭开展常年日常走访排查,向生活有困难的儿童家庭及时宣传救助政策,指导、帮助其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救助,确保其尽快得到应有的救助。电子扫描件报民政办,村社区自存。报表时间:每月25日。联系人:刘钰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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