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626950133/2021-00008 | [ 发文字号 ] | 油溪府发〔2021〕35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油溪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0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5 |
发布日期: 2021-11-15 14:30:00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江津府发〔2021〕15号)等市、区有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相关工作,维护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屋征收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特成立油溪镇征地拆迁房屋合法产权面积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新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郭玖福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贤章 提名副镇长
组 员:钟 梁 规划自然资源所所长
廖仙元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主任
许开智 经济办工作人员
曾庆强 经济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自然资源所,负责征地拆迁房屋合法产权面认定及相关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钟梁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人员若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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