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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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626950133/2020-00012 [ 发文字号 ] 油溪府发〔2020〕112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油溪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油溪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18 17:35:00


各村(居)委员会、镇属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相关部署要求,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根据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津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业农村委发〔20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油溪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         

油溪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农业农村部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统一部署,依照《江津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按照《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和《重庆市质量兴农战略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试行合格证制度,逐步实现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树立质量安全意识,自觉严格执行禁限用药物规定、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2020年底,全范围内试行主体开具使用合格证覆盖率达到30%2021年底达到70%2022年底,全范围内开具使用合格证的试行主体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四统一”整体推进。在全区范围统一试行,统一基本样式,统一试行品类,统一监督管理。融入全国范围内的通查通识。

2.  坚持重点突出稳步实施。在试行主体上,选择农产品市场供给率高、商品化程度高的种植养殖生产者,如:绿色食品企业、无公害农产品企业、富硒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在试行品类上,选择消费量大、风险隐患高的主要农产品率先试行。

3. 坚持部门协作、形成合力。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出具合格证,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协作,实现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三、试行合格证制度的主要内容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其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试行合格证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试行范围:全镇范围内从事食用农产品(仅限于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列入试行范围,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

2.  基本样式: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见附件1)。内容至少应载明: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若开展了自检或委托检测的,可在合格证上勾选。合格证的大小、尺寸、材质由生产主体自定。生产主体也可根据自身需要,增加合格证信息,如合格证编号、品牌信息、社会信用统一代码、防伪标识等。获得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及富硒农产品授权用标企业主体仍需开具合格证。

3.  承诺内容: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因此,在基本样式中已载明:“我承诺,生产中未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本批次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种植养殖生产者应当对产品质量以及合格证的真实性负责。

4.  开具方式:种植养殖生产者自行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鼓励有条件的主体运用“信息化”技术,采用合格证智能设备开具合格证。

5.  开具单元: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张贴或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或置于包装容器内。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

6.  市场查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和加工企业等经营主体应当主动依法查验入场销售或收(采)购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并留存查验记录。

四、实施步骤

1.  完善主体名录20203)。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建立完善《油溪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种植养殖生产主体名录》,上报区农业农村委,纳入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和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数据库实行电子化动态管理,并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

2.  开展宣传引导202045。各村(居)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要在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农村主要路口设立宣传栏、宣传展板、张贴相关宣传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落实合格证制度的共治氛围。

3.  组织实施培训。组织开展合格证制度全员培训,将合格证制度纳入农民教育培训、农业技术培训、执法人员培训、“农业品牌”业务培训等重要和必训内容。20207月底前生产者正确开具合格证,确保合格证填写规范、信息完整、真实有效,也要指导生产者主动出具合格证,让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

多措推动

1.  探索多种模式。结合自身实际,我镇采取合格证+品牌”模式:将合格证与“农业品牌”相结合,率先在“三品一标”、富硒产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试行,逐步带动其他规模主体和中小散户。鼓励已经注册各类追溯管理平台的企业产品附带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率先实施“一品一码”追溯管理。

2.  实施激励机制。将合格证制度执行情况与“农业品牌”申报、农业项目补贴、GAP认证、示范创建等挂钩,作为生产主体申报农业品牌GAP认证、示范创建、参加展示展销等的前置条件。推行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主体,在农业项目补助方面享受政策倾斜。

3.  做好层层建档。为了全面掌握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工作开展情况。镇对本辖区内的试行生产主体建立“一企一档”,载明食用农产品销售情况和合格证试行情况。并适时核查,做到数据真实、情况清楚。

六、职责分工

1.  农业服务中心:一是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二是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前”(种养殖环节到批发、种养殖环节到零售市场、种养殖环节到生产加工前)合格证运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管和执法检查,推动食用农产品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确保与市场准入有效对接。三是负责建立合格证推行情况汇总档案,并适时核查。

2.  市场监管所:一是负责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二是负责对进入批发市场、超市、综合农贸市场等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管和执法检查,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纳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监管检查,确保与产地准出有效对接。

3.  村(居):一是负责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二是负责对农产品质量村级协管员和本辖区内食用农产品试行生产主体进行指导、检查。三是负责对本辖区内试行生产主体建立“一企一档”。

、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各村(居)要细化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  加强保障支持。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强工作力量,配齐快速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为合格证监管查验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3.  加强绩效考核。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已经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相关指标体系,镇农业服务中心也将试行合格证制度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考核指标,对村(居)严格实施年度考核。

4.  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居)请于每月底上报本辖区合格证试行进度,即“试行合格证制度月进度统计表”(附件2)到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联系人:黄莉,13883252449

附件:1.  重庆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基本样式

2.  试行合格证制度月进度统计表

3.  镇试行合格证制度工作联系人员名单

附件1

重庆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基本样式


重庆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食用农产品名称

数量(重量)

生产者盖章或签名

联系方式

产地:         区(县)    镇(街道)    村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我承诺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

□自检合格

□委托检测合格

□内部质量控制合格

□自我承诺合格


    

附件2

油溪试行合格证制度**月进度统计表

(数据截至:          月末)

村(居)      填报人:           手机:      填报日期:

应纳入试行的生产主体情况

上月新增试行生产主体情况

累计试行生产主体情况

试行主体覆盖率%

累计发出合格证数量(张)

累计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总数量(吨)

生产主体总数(个)

其中:

生产主体总数(个)

其中:

生产主体总数(个)

其中:




生产企业总数(个)

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个)

家庭农场总数(个)

种植养殖大户总数(个)

小农户
数量(个)

生产企业总数(个)

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个)

家庭农场总数(个)

种植养殖大户总数(个)

小农户
数量(个)

生产企业总数(个)

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个)

家庭农场总数(个)

种植养殖大户总数(个)

小农户
数量(个)







⒀ 













































注:1.请勿修改此表格式;2.每月日前上报当地上月合格证试行进度;3.=++⑷;⑸=++⑻;⑼=++⑿;⒀=/100

附件3

油溪镇试行合格证制度工作联系人员名单

             村(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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