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626950133/2020-00010 | [ 发文字号 ] | 油溪府发〔2020〕111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油溪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0-05-12 | [ 发布日期 ] | 2020-05-15 |
发布日期: 2020-05-15 18:35:00
各村(居)、镇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确保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我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 长:刘中元
副组长:王达良、黄文、高福宪、马荣臻
成 员:曾维超、文家富、杨红艳、覃思群、王金群、鄢海军、凌丽、黄莉、市场监管所
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黄莉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场监管所:负责食用农产品带证销售,对合格证运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管和执法检查。
王金群、杨红艳、文家富、覃思群:一是负责对全镇食用农产品(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试行生产主体开展多形式宣传、指导、检查。二是负责将合格证制度纳入多经技术培训重要内容。
曾维超:负责宣传和将合格证制度,纳入农业技术培训和推广的重要内容。
鄢海军:一是负责多种形式的宣传,二是将合格证制度纳入农业科技教育、人才培训、农技人员继续教育等业务培训内容。
凌丽:负责对试行合格证制度的食用农产品开展上市前的抽样检测。
黄莉:一是负责对试行合格证制度的食用农产品开展上市前的抽样检测。二是负责将试行合格证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三是负责将合格证执行情况纳入“农业品牌”申报,符合条件审查内容。四是负责收集汇总合格证试行情况,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委。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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