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626950133/2020-00007 | [ 发文字号 ] | 油溪府发〔2020〕60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油溪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0-03-19 | [ 发布日期 ] | 2020-03-24 |
发布日期: 2020-03-24 17:25:00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相关部门:
根据江津区农委《关于江津区2020年果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函〔2020〕3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搞好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油溪镇2020年果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油溪镇2020年果蔬农产品质量安全
例行监测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江津区果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函〔2020〕35号)文件精神,2020年镇农业服务中心继续组织对全镇果蔬农产品开展例行监测工作,结合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单位
油溪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
二、监测品种
蔬菜:主要品种为结球甘蓝、大白菜、花椰菜、青花菜、蕹菜、菜心、叶用莴苣、普通白菜、韭菜、芹菜、油麦菜、菠菜、儿菜、豇豆、菜豆、番茄、茄子、辣椒、黄瓜、苦瓜、西葫芦、白萝卜、胡萝卜等产品。
水果:主要品种为草莓、柑橘、葡萄、桃、西瓜、梨、李子等产品。
三、监测范围和数量
例行监测应覆盖辖区内全部蔬菜基地和水果基地以及农贸市场,市场抽样数量不得超过抽样总数的20%,全镇每年例行监测果蔬样品520个。具体监测范围及数量详见附表。
四、监测方式及时间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检方式相结合。要求每周至少抽检1次,产品生产旺季和节假日期间应增加抽检频次。
五、抽样方法
抽样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标准执行,抽样地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农产品生产、销售和管理水平。被抽取的样品应明确产地或进货渠道,对于来源不详的样品原则上不抽,尽量做到样品可追溯。
六、检测及判定依据
按GB/T5009.199-2003标准中酶抑制法进行检测和判定。
七、监测结果应用
抽样后尽快检测。在样品确认农残超标后,应及时将超标样品信息反馈到区农业农村委,并通知被抽检人超标农产品一周内禁止销售,一周后开展复检,直至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各村(社区)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属地管理、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的监管原则,落实到位,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健全农产品安全巡查制度、投入品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规范检测工作,确保工作质量。例行监测全过程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管理办法》和检测标准执行,科学、客观、公正地做好抽样和检测工作。各村(社区)要做好沟通和协调,协助农产品生产基地受检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律义务,积极配合抽样工作。拒绝抽样的受检单位,将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2020年各村居果蔬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表
序号 |
村居 |
监测对象 |
监测范围 |
年抽检数量(个) |
备注 |
1 |
金刚 |
蔬菜、水果 |
生产基地、市场 |
100 |
|
2 |
三圣 |
蔬菜、水果 |
生产基地、市场 |
40 |
|
3 |
万团 |
蔬菜、水果 |
生产基地 |
40 |
|
4 |
盘古 |
蔬菜、水果 |
生产基地 |
20 |
|
5 |
石羊 |
蔬菜、水果 |
生产基地 |
40 |
|
6 |
华龙 |
蔬菜、水果 |
生产基地 |
40 |
|
7 |
大坡 |
蔬菜、水果 |
生产基地 |
20 |
|
8 |
联合 |
蔬菜、水果 |
生产基地 |
20 |
|
9 |
吴市 |
蔬菜、水果 |
生产基地、市场 |
40 |
|
10 |
蜂岗 |
蔬菜、水果 |
生产基地 |
40 |
|
11 |
桥头 |
蔬菜、水果 |
生产基地 |
20 |
|
12 |
丹凤 |
蔬菜、水果 |
生产基地、市场 |
40 |
|
13 |
六合 |
蔬菜、水果 |
生产基地、市场 |
40 |
|
14 |
明月 |
蔬菜、水果 |
市场 |
20 |
|
合计 |
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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