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22 16:36:09 大 中 小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我镇”)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相关行政职能职责,主要有: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镇街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三是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四是指导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五是负责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六是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七是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八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九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生育工作;十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十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十二是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十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十四是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我镇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含党建、组织、纪检、妇联、宣传统战)、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行政执法办公室、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油溪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管理办公室;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含林业)、退役军人服务站、水利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
辖区设明月、三圣、金刚、吴市、丹凤等5个社区和华龙、桥头、石羊、蜂岗、万团、六合、联合、大坡、盘古等9个村。
二、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24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41.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4.78万元,主要是在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模式下,对辖区税收情况重新评估,税收预算收入及非税收入减少(主要是减少人员经费抚恤金、公用经费等)。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24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1.79万元,国防支出5.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9.25万元,教育支出19.7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9.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1.80万元,农林水支出993.9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3.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7.2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16万元,预备费52.9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4.78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59.67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4.89万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1.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1.64万元,比2023年减少6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1.87万元,比2023年减少159.6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用经费、抚恤费、丧葬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09.77万元,比2023年增加94.8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交通劝导站人员补助、五经普、粮食安全、民生调查、新型建材企业规划环评、党建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网格员补助经费等。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8.50万元,比2023年减少6.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接待费9.50万元,比2023年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减少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比2023年减少6.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39.14万元,比上年减少15.52万元,主要原是严格控制相关经费支出,减少相应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46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09.7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周宇 联系方式: 478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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