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9-30 16:15:00 大 中 小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等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下辖的事业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703.84万元,支出总计1,703.84万元。收支较2023年增加222.72万元,增长15.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49.62万元、项目经费189.58万元,减少公用经费16.48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703.84万元,较2023年增加222.72万元,增长15.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49.62万元、项目经费189.58万元,减少公用经费1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3.84万元,占比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比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比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703.84万元,较2023年增加222.72万元,增长15.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49.62万元、项目经费189.58万元,减少公用经费1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46万元,占59.30%;项目支出693.38万元,占40.70%。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03.84万元,支出总计1,703.84万元。收支较2023年增加222.72万元,增长15.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49.62万元、项目经费189.58万元,减少公用经费16.4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3.84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222.72万元,增长15.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49.62万元、项目经费189.58万元,减少公用经费16.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2.17万元,增长56.10%,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5.43万元、项目经费623.39万元,减少公用经费16.6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3.84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222.72万元,增长15.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49.62万元、项目经费189.58万元,减少公用经费16.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2.17万元,增长56.10%,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5.43万元、项目经费623.39万元,减少公用经费16.6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按上级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压减非必要培训教育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7.35万元,占15.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7万元,增长16.30%,主要原因是更新调整职工社保基数增加基本养老保险19.18万元,职业年金9.97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53万元,抚恤金8.34万元,丧葬费1.20万元,减少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7.2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2.46万元,占3.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8万元,下降16.80%,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医疗保险支出4.47万元,大额医疗互助金0.79万元;减少退休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4.90万元,在职医疗补助缴费支出0.94万元。
(4)农林水支出1,355.19万元,占79.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1.93万元,增长77.60%,主要原因是增加电费等公用经费11.54万元,减少奖励性绩效、超额绩效等人员经费43.00万元,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19.99万元,上级追加2024年涉农项目642.00万元,非国有林生态保护管护资金1.3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8.85万元,占2.28%,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2.7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49.62万元,增长5.89%,主要原因是更新调整职工社保基数增加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公用经费117.75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6.49万元,下降12.28%,主要原因是减少差旅费、租车费等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万元,下降96.1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进一步管控公务接待支出。较2023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下降63.6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进一步管控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与2023年度持平,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燃料费、维修费、路桥通行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与2023年度持平,原因是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调研及企业考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万元,下降96.1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要求,持续严控公务接待支出。较2023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下降63.6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要求,持续严控公务接待支出,且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较2023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64.7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0.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08万元,增长9.56%,主要原因是增加会议用餐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资产统一由政府(本级)管理,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统计。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未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芸芸 联系电话:023-478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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