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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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3-09-08 15:30:0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辖区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环境。

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辖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二)机构设置

1. 党政机构(含参公事业单位)

1)党政办公室。职能职责: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法制、武装、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接待、机关后勤等职责。

2)党群工作办公室。职能职责:主要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民宗侨台、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能职责: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职能职责: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职能职责: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职能职责: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住房保障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职能职责: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国有资产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能职责: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及消防、道路交通等工作。

9)人大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镇人大及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

10)综合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油溪大队统筹运行)。职能职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受规划建设环保办委托负责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等职责。

2. 事业单位

1)农业服务中心。职能职责: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职能职责: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旅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职能职责:主要承担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劳资争议、就业、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能职责:主要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设置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6)水利服务中心。职能职责:主要承担辖区农村水利、节水用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以及河长制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移民管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等工作。

7)企业服务中心。职能职责:主要承担辖区企业发展的要素保障、协调引导、营造发展环境等服务性工作。

3. 其他

镇纪委依照党章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副书记1名,按镇内设机构正职配备。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本级)、农业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345.95万元,支出总计5,345.9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1.72万元,下降11.01%,主要原因:年度内税收结算减少财力,合理调整支出。年末无结转结余。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5,34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1.72万元,下降11.01%,主要原因: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税收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45.95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34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1.72万元,下降11.01%,主要原因是年度内税收结算减少财力,合理调整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857.68万元,占72.16%;项目支出1,488.27万元,占27.84%

4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根据财力,合理安排支出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各5,345.95万元,收支平衡。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各5,345.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各0.0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61.72万元,下降11.01%。主要原因:年度内税收结算减少财力,合理调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4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0.75万元,下降8.41%。主要原因:年度内税收结算减少财力,合理调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76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追加2021年民政社保项目清算补助105.65万元、2022年疫情防控补助资金5万元、社区专职治安巡逻工作考核经费4.2万元、2022年社区教育基本工作经费2.2万元、油溪镇社区川剧院5万元、2022年持续高温抗旱补助资金8万元、疫情防控补助资金50万元、2022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考核经费16.87万元、疫情防控经费补助5万元、2022年均衡转移支付补助61万元、2022年网格员经费0.57万元,其他项目增加43.62万元,清扫保洁减少82.92万元,共180.57;人员经费增加45.65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15.08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0.75万元,下降8.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76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年度内税收结算减少财力,合理调整支出。主要原因是追加2021年民政社保项目清算补助105.65万元、2022年疫情防控补助资金5万元、社区专职治安巡逻工作考核经费4.2万元、2022年社区教育基本工作经费2.2万元、油溪镇社区川剧院5万元、2022年持续高温抗旱补助资金8万元、疫情防控补助资金50万元、2022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考核经费16.87万元、疫情防控经费补助5万元、2022年均衡转移支付补助61万元、2022年网格员经费0.57万元,其他项目增加43.62万元,清扫保洁减少82.92万元,共180.57;人员经费增加45.65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15.0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根据财力,合理安排支出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4.90万元,占36.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66万元,下降0.65%,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2021年社区专职治安巡逻工作考核经费4.20万元,公务员基础绩效奖305.47万元,公务员年度考核奖136.68万元,调剂增加人员经费等20.44万元上级收回公务平时考核奖110.01万元,公务员年终目标考核奖264.00万元,公用经费55.95万元,未休假补贴70.49万元。

2)国防支出5.55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20.70%,主要原因是减少该项目日常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236.39万元,占4.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86万元,增长28.80%,主要原因是社会综合治理及信访维稳工作日常支出减少。

4)教育支出7.64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5万元,下降59.56%,主要原因是减少该项目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2.65万元,占3.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07万元,下降9.45%,主要原因是上级收回未休假补贴6.60万元,公用经费10.40万元,减少相关支出2.07万元。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43.72万元,占19.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38万元,增长7.78%,主要原因是增加社区服务群众经费和办公经费51.60万元,敬老院管理经费20.00万元,农村地下党员遗孀补助1.04万元,退役军人服务和武装工作0.41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15.13万元,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1.70万元,其他经费0.30万;上级收回公用经费10.15万元,未休假补贴4.65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371.33万元,占6.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77万元,增长74.69%,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疫情防控等相关经费55万元,2022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考核经费15.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39.81万元,因新冠疫情增加疫情防控等相关经费支出48.83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无相关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132.22万元,占2.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55万元,下降34.14%,主要原因是增加市政设施运行维护及社区管理考核7.23万元,减少清扫保洁及其他市政设施维护75.78万元。

10)农林水支出1,097.61万元,占20.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2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动物疫病防控经费、森林护林管理工作等农林水相关经费增加。

11)交通运输支出81.62万元,占1.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6万元,下降8.47%,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帅民群体”疫情期间就业帮扶补助5.0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和隐患整治支出减少12.56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204.01万元,占3.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97万元,增长43.6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61.97万元。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31万元,占0.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万元,下降5.63%,主要原因是信访稳定及反诈反邪教工作减少支出0.11万元,2022年公路建设减少支出1.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57.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3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65万元,下降0.73%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621.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32万元,增长20.89%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和部分生活补助调整到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0.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0.96万元。降幅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5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6.14万元,减少62.83%,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8万元,减少65.0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17.29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9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2022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9,下降10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6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燃料费、维修费、路桥通行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1万元,下降42.67%,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5.3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4万元,下降91.1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含特种车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4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3.7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53万元,减少30.2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填报决算口径包含了下属事业单位部分,2022年下属事业单位单独核算,且2022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俭,压减经费开支

2022年度会议费支出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4万元,下降23.66%。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8万元,下降49.44%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89.3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均已顺利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计划,资金使用有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油溪镇中心敬老院运行经费

自评总分(分)

100

主管部门

油溪镇人民政府民政办

实施单位

油溪镇中心敬老院

联系人

李天凤

联系电话

023-47881550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

执行率得分()

总量

89.3129万元

总量

89.3129万元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89.3129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89.3129万元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有效控制成本,让85%的院民达到满意,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成本控制到位,85%以上的院民达到满意,做到了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
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权重
()

指标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工作人员配备率

15

15

100%

25

25


成本指标

工作人员工资保障

万元

69.53688

69.53688

100%

15

15


管理费

万元

19.77602

19.77602

100%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体现社会关怀,维护和谐稳定


效果显著

100%

10

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特困人员满意度

%

80

85

100%

25

25


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编制部门
(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科室

预算科

总体资金情况

预算支出总额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财政

拨款

专户资金

单位资金

合计

财政

拨款

专户

资金

单位

资金

5345.95

3857.68

3857.68



1488.27

1488.27



当年整体
绩效目标

按当年预算资金,合理序时安排支出,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各项项目的正常开展。对所有资金进行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项指标达符合预算要求。保障辖区的民生、安全等支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权重

是否核心指标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数量

43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完成情况

5345.95

万元

4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工程项目可持续

85

%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可执行率

80

%

20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服务群众满意率

90

%

1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无区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财政办公室

联系人:杨建      联系电话:023-478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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