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7-17 16:37:42 大 中 小
2025年江津区油溪镇联合村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已于2025年6月20日经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第五届179次党委会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联合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项目资金来源包括财政补助、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村集体自筹三部分。
(一)项目名称:2025年江津区油溪镇联合村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津区油溪镇联合村。
(三)建设内容:购置农机设备共计15台(套),具体包括:
1.打浆机(型号1GQ-230),1台;
2.秸秆粉碎还田机(型号1JH-180),1台;
3.开沟机(型号1Ks-50),1台;
4.履带拖拉机(型号LFK1002(G4)),1台;
5.收割机(型号4LZ-7.0A),1台;
6.拖拉机(型号DF1004-6(G4)),1台;
7.无人机(型号3WWDZ-U70A),1台;
8.旋耕机(型号1GKN-230),3台;
9.液压自动水平整平机(型号SZP22-40),1台;
10.杂粮割台(型号4ZL-5),1台;
11.乘坐式插秧机(型号2ZGQ-60D(G4)),1台;
12.手扶式插秧机(型号2ZS-4A),1台;
13.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型号AD201),1套。
涵盖本公告第二条第(三)项所列全部农机设备(15台/套)的采购、运输、现场安装、调试、操作培训、初步验收及售后服务。供应商须确保设备符合国家质量与技术规范,并于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合同签订,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设备交付及调试。供应商需配合招标人进行到货验收,确保设备数量、规格及性能与要求一致,并承担质保期(不少于1年)内免费维护责任。招标范围不含设备后续燃油、耗材及超质保期维修费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及验收(2025年8月30日前竣工)。
所有设备及服务须符合现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技术规定与要求,包括《农业机械安全技术规范》(GB 10395)、《重庆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确保项目符合环保、节能及高效标准。
(一)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技术参数,有补贴的机具必须在重庆市农机补贴信息网能查到相关信息,并办理农机补贴,必须有农业机械销售,服务的经营范围,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产品厂家授权委托书及厂家检测报告并提供国家级查询网址。要求提供佐证资料的必须按要求提供佐证资料并证明能够满足相应技术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对技术要求出现不明确或异议时,应当在本项目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提出。若未提出,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质疑期结束后各投标人与采购人对项目采购清单内容、技术参数要求等理解不一致时,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84.51万元(该价格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审定通过)。
投标人须依据工程量清单提供总价报价,报价应涵盖所有税费、运输费及安装调试费,不得存在遗漏。
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19日。
2025年7月21日9:0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联合村村民委员会。逾期或未送达指定地点者不予受理。
报名截止后于油溪镇联合村村民委员会现场进行。
(四)询价招标文件获取
请在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jin.gov.cn/jz/yxzrmzf_69051/)查阅并下载随机询价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潜在投标人已完全知悉招标全部内容。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农业机械销售或服务相关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具备农业机械经销资质或生产厂商授权经销证明(代理商需提供),并提交2024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同类农机设备销售合同(单笔合同金额≥30万元)作为业绩证明。
3.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年以上农机设备供应或售后服务管理经验。
6.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能力(提交专项服务方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投标文件须包含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实施方案、报价清单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提交。
八、项目结算及付款方式
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依据,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办理结算手续。
货物全部运抵招标方指定地点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安装验收合格且收到正规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九、其他内容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逾期自动失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依据报价、技术方案、业绩及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得分最高者中标。
评选委员会由5名成员构成,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前,以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通知书,并于1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正式合同。
项目业主: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联合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杨敏
电话:13883137148
附件:1.合同条款及格式
2.投标文件及格式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联合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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