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西湖府发〔2023〕51号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办(站、所),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1. 《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湖镇2022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西湖府发〔2022〕2号);
2. 《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西湖府发〔2022〕8号);
3. 《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特色畜牧产业养殖示范项目的通知》(西湖府发〔2022〕14号);
4. 《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西湖府发〔2022〕30号);
5. 《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湖镇2022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湖府发〔2022〕36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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