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717567383/2021-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西湖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5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2021-02-25 10:00:26
关于调整西湖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对象审核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站、所、中心):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对象认定权限下放镇(街)工作实施方案》(江津府发〔2020〕22号)精神,以及《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居民低保生活保障认定权限下放登记审核审批及管理规范(试行)》和《重庆市江津区特困供养人员审核审批规程(试行)》有关要求,因有关人员岗位变动,决定调整西湖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对象审核小组,现将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冯 健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 源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镇民政与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驻村(社区)干部、参与调查人员。
审核小组负责在群众评议结束后,召开审核会议,逐一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进行集体研究审定,形成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镇审批小组。
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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