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1-24 16:35:57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奋力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持久战,我镇自2021年1月1日0时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实施全面禁捕,禁捕水域包括綦河水域西湖段18.2公里两岸,禁捕期、禁捕区内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余时间严格按一人一杆等规定执行。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23日,我镇登记的违规垂钓渔具中有420根鱼竿及其他渔具无人认领,请相关人员于2025年11月28日前,主动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据到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的渔具,我镇将按无主物品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地点:江津区西湖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3-47656806。
特此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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