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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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废止先锋镇2023年度劳务外包乡村兽医开展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方案和先锋镇2023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文件的通告

先锋府发〔2023〕48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春(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动物疫病发生,根据重庆市江津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转发《重庆市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津动防办发〔20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采取劳务外包方式来补充我们春(秋)季动物疫病防控队伍,我镇于2023年3月13日下发《先锋镇2023年度劳务外包乡村兽医开展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方案》(先锋府发〔2023〕26号)文件。

因春季动物疫病防控行动按上级要求开展期限为2个月,经研究,决定2023年05月04日起废止先锋府发〔2023〕26号文件。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津区2023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先锋镇被纳入2023年江津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范围,为确保我镇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顺利落地,圆满完成2023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我镇于2023年3月9日下发《先锋镇2023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先锋府发〔2023〕25号)文件。

因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上级要求开展时间已截止,经研究,决定2023年05月09日起废止先锋府发〔2023〕25号文件。

特此通告。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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